山東警察學院2011年招聘工作人員
招聘人員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應聘崗位所需專業及學歷、學位要求。
(四)根據公政治[1999]54號《公安部政治部關于評授警銜工作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
(五)按照公安部公政治[2010]454號文件規定要求,應聘者應符合下列條件:身體健康,體形端正,非特體,面部無明顯特征、缺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法醫專業無色弱),無紋身,無重度平跖足;裸眼視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視力均在4.6以上且矯正視力均在5.0以上。
(六)屬在職人員應聘的,出具有用人權限的部門或單位同意應聘介紹信。應聘初級崗位的其工作單位應在山東。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學歷和學位證書、就業推薦表或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七)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規定不能應聘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其他不得錄用為人民警察的人員,不得應聘。
招聘的組織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報名時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資料,主要包括國家承認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就業推薦表或畢業生就業報到證、身份證、個人簡歷、資格證書、1寸近期免冠照片等,填寫《山東警察學院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
應聘報名人數達不到3人的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取消招聘計劃。
報名時間:2011年11月19日—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報名地點:濟南市文化東路54號山東警察學院。
(二)考試
初級崗位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根據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對高級崗位的考試簡化程序,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
1、筆試。
筆試主要內容為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公共管理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合成一份試卷,滿分為100分。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予以公布。
時間:2011年11月30日,上午9:00——11:00 (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地點:濟南市文化東路54號山東警察學院。
2、面試。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3倍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應聘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按報名實有合格人數參加面試。面試人選確定后,張榜公布并通知本人。
面試采取試講與答辯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講授能力素養和崗位需要的專業知識以及綜合分析、組織協調、反應應變、言語表達、舉止儀表等方面的素質和能力。
試講環節,應聘者根據所學專業,自定某一個課題進行講授,時間限定在20分鐘以內。
答辯環節,考官根據試講情況和應聘者所學專業提問2至3個問題,應聘者進行答辯,時間限定在10分鐘以內。
面試總分為100分,其中試講占50分、答辯占50分,面試時由考官當場進行量化評價打分,確定面試成績,并在面試結束后予以當場公布。對高級崗位以及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初級崗位,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60分。
時間:2011年12月7日(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
地點:濟南市歷下區文化東路54號山東警察學院。
面試結束后,初級崗位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則按筆試成績、試講成績的順序,由高分到低分排列人選。高級崗位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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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 編:2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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