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2011政法干警考試招錄對象及條件 (一)試點班招錄對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書在2011年8月26日前取得,其中應屆專科畢業生須為山東生源)。 2、2007-2009年由我省統一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的,可報考專為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設置的職位。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能報考。 3、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役部隊)符合報考條件、本公告發布之前戶籍在山東、退出現役1年內(2010年8月26日至2011年8月26日期間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退役士兵(以下簡稱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 (二)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須符合報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符合教育部規定的相應學歷教育考試的基本條件。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至33周歲之間(1977年8月26日至1993年8月26日期間出生),其中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年齡在18周歲至27周歲(1983年8月26日至1993年8月26日期間出生); 5、錄用主管機關規定的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詳見《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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