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條件
2001年(含2001年)以來未安置就業的中師省級優秀畢業生;已到縣教育局報到,尚未就業并已取得教師資格的全日制師范類專科及其以上學歷畢業生(含已在縣域內民辦學校任教的全日制師范類專科及其以上學歷畢業生);已到縣人事部門報到,尚未就業并已取得教師資格的全日制非師范類專科及其以上學歷畢業生。
寧陽縣生源或父母、配偶一方戶籍在寧陽縣。
報考高中教師職位的須具有大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且已取得高中教師資格證。
二、招考計劃
2011年共招考中小學教師150人。其中,縣直學校36人,鄉鎮小學114人。具體招考計劃見附表1。
三、招考方式
采取公開職位、自愿報名、統一測評、擇優錄用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學科職位。所學專業有招考計劃的,只準按所學專業報考;所學專業無招考計劃的,可任選相近學科職位報考。學科職位與專業要求見附表2。
四、招考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8月17—19日,報考人員持本人報到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若為省級優秀畢業生,還須交驗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父母一方戶籍是寧陽縣的,須提供父母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配偶戶籍是寧陽縣的需提供配偶的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已在縣域內民辦學校任教的全日制師范類專科及其以上學歷畢業生,須交驗任教學校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一份)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張到縣教育局人事科報名(聯系電話:56882655681611)。經初步審查合格的,填寫《寧陽縣公開招考教師報名登記表
2、筆試考務費為每人80元。特困家庭報考人員提交以下證明材料可免收筆試考務費。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鄉家庭考生提供民政部門頒發的《低保證
3、根據有關規定,由省及我市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專門項目畢業生(2009年以前招募和選派的畢業生,含2009年),考核合格,3年內報考的,筆試成績(折算合計后,下同)加10分。以上人員報考須提供以下證明:“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
4、報名人數達不到招考職位計劃3倍的,則按1:3的比例核減該職位招考計劃。
5、8月21日上午8:00—12:00,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到縣教育局人事科領取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報考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時間:8月22日上午8:30—11:00。
筆試內容:報考學科職位專業知識和公共知識(教育學、心理學),以上兩部分知識的分值比例為7:3。筆試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三)說課
根據筆試成績,各學科職位按招考計劃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說課人員名單。說課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和說課通知單,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說課。說課內容為報考學科職位對應的課程(音樂、體育、美術、學前教育學科,在說課過程中要體現專業技能水平),說課時間限定在10分鐘之內。每位說課人員交納說課考務費100元。
(四)考核
說課結束后,筆試和說課成績分別占40%、60%,百分制計算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報考學科職位1:1比例確定進入考核范圍人員(總成績相同時,按說課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筆試和說課成績均相同時,按學科職位專業知識由高到低排序;同等情況下,省級優秀畢業生和畢業研究生優先)。考核主要根據人事檔案,審核有關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方面情況。(五)體檢
根據考核結果,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并統一組織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依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
(六)錄用
根據體檢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擇具體單位。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公示期內如有異議,逐一遞補。公示期滿無異議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五、錄用人員待遇
錄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享受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確定相應工資級別;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面向社會自主擇業。新錄用人員應按規定參加新教師試用期培訓。
附表http://www.sdnyjy.com/uploads/soft/110816/9-110Q6150242.doc
1、寧陽縣2011年公開招考教師計劃
2、寧陽縣2011年公開招考教師學科職位與專業要求
寧陽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寧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寧陽縣教育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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