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陵縣2011年招聘100名教師
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身體健康,年齡在18周歲到35周歲之間(1976年5月1日到1993年5月1日期間出生);
3、具有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必備的能力和素質,掌握和運用教育教學基本理論和技能,勝任招聘崗位教育教學工作的要求;
4、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生,報名前須與單位解除協議;凡入學前與具體單位簽有定向、委培合同的畢業生,未經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不得報考;已在陵縣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正式人員,一律不得報考;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報考;
6、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招募的“三支一扶”、“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大學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年內報考筆試成績加10分;我縣上述崗位服務期內的大學生可不限戶籍報考;
7、原陵縣在編中小學教師,后自聘到其他學校,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6年5月1日后出生)的可以報考;
8、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應屆畢業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參加報考。
報名
1.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11年5月6日-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節假日正常報名;
3.報名地點:陵縣人事局辦公室(縣府三樓西首);
4.報名要求:
(1)應聘者按照公告公布的崗位及要求報考,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一經確認不得更改。
(2)應聘者報名時需攜帶以下證件: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應屆畢業生未領取畢業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的,要出具學生證、學校蓋章的學歷證明、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以及教師資格認定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報名時必須本人到場,填寫《報名表
5、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聘用人數2倍的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其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取消或者核減的計劃數,由縣招考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分配到其他崗位,如遇取消計劃的情況,已經報考該崗位的考生可改報其他崗位。
考試
考試分為公共科目考試和專業考試。
(一)公共科目考試
1、考試時間:2011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
2、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3、此次考試由人事部門統一組織,采用筆試的方式;
4、考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教學知識與應用、教育法律法規、綜合寫作等內容;
5、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為100分。
公共科目考試結束,并給符合條件的考生加分后(加分情況將在縣府門前進行公示),由人事部門根據招聘計劃和考試成績分別確定合格分數線,按考試成績高低和計劃招聘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專業考試的人員。如最后一名出現同分的情況,一同進入專業考試。
(二)專業考試
專業考試采用說課的形式。
專業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參加專業考試的考生每人繳納考務費70元,專業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結束后,由人事部門將公共科目考試成績按40%,專業考試成績按60%的比例計算出考試總成績,總成績在縣府門前公示。按總成績高低和計劃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員。如招聘單位同一個崗位計劃中出現總成績同分者,按公共科目考試成績高者優先、其次按學歷層次高者優先的辦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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