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人員可以應聘?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凡符合《關于2011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
2、哪些人員不能應聘?
(1)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2)現役軍人;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
(4)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3、留學回國人員應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簡章
4、對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取得時間有什么要求?
非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須在4月2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須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
5、學歷學位高于崗位要求的人員能否應聘?
學歷學位高于崗位要求,專業條件符合崗位規定的可以應聘。
6、如何界定應聘人員所學專業?
以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
7、崗位性質欄里的字母分別代表的含義?
A代表綜合類,B代表醫療類,C代表藥學類,D代表檢驗類,E代表中醫類,F代表護理類,G代表教育類。
8、哪些人員可以享受加分?
由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選派的)報考的,筆試成績加5分。已享受優惠政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9、符合加分條件人員怎樣辦理加分手續?
符合加分條件人員于5月4日-5日(8:30-11:30;13:00-16:00)到招聘單位指定的地點辦理加分審核手續。辦理手續時應攜帶的證件和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由審核單位留存):除出具身份證和畢業當年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志愿服務西部人員辦理緩派的可不提供)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
10、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怎樣辦理減免手續?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在招聘單位審核通過后,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辦理減免手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
11、應聘人員是否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應聘人員在待審核期內可以更改報考崗位。
沒有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改報其他單位或該單位的其他崗位,但系統自動禁止該應聘人員再次報考曾被拒絕的崗位。
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系統自動禁止該應聘人員改報其他崗位。
12、對崗位資格條件有疑問如何咨詢?
對崗位要求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請與招聘單位直接聯系(《2011年省屬事業單位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
13、填寫相關表格、信息時需注意什么?
報名時填寫的表格、信息等必須真實、全面、準確。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因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審查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14、應聘人員提供虛假信息、材料如何處理?
應聘人員要認真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填報的信息、提供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應聘人員填報虛假信息、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且5年內不得應聘事業單位。
15、是否有指定的考試輔導書和培訓班?
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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