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管理局同意,全省質量技術監督系統(不含濟南、青島,下同)2011年面向社會考試錄用部分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錄用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報考質監系統的人員除應具備“魯人社發[2011]16號”文件規定的報考基本條件外,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有關要求,具體詳見各市招考簡章。
二、招考數量2011年全省質量技術監督系統計劃錄用縣級局機關公務員53名,稽查機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49名。
三、其他事項省質監局稽查局錄用計劃、報名辦法、考試錄取辦法及其他相關事項見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制發的招考簡章,各市質監系統考錄公務員相關事項見招錄單位所在市制發的招考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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