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菏澤市法院檢察院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一、招考對象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大學本科畢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東常住戶口的大學專科畢業生(含山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應屆專科畢業生);
(五)年齡為18周歲至35周歲(1975年3月27日至1993年3月27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為40周歲以下(1970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六)報考司法警察職位的,年齡為18周歲至30周歲(1980年3月27日至1993年3月27日期間出生),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文身,無肢體功能障礙,無色覺異常,無嗅覺遲鈍,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8,單側耳語聽力不低于5米;
(七)錄用主管機關規定的擬任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公務員所在的機關或單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紀律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院校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其中,在讀全日制院校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參加報考。
截止2011年7月31日,在我省縣(市、區)及以下機關(含省垂管部門縣以下單位)工作滿5年(含試用期)或工作滿2年并獲得過年度考核優秀等次的縣(市、區)及以下機關公務員可以報考上級機關公務員職位,其他公務員不能報考。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選派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我市公務員的,實行定向考錄。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定向考錄公務員政策。
從選調生中考選補充工作人員的報考條件為:思想政治素質好,自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工作扎實,肯于吃苦,甘于奉獻,工作創新意識強,干事創業,實績突出。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清正廉潔,作風正派,群眾威信高。具有大學本科畢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78年3月27日以后出生),2008年以前(含2008年)選調到基層,現在縣區以下機關單位工作,經縣區委組織部推薦、市委組織部審定,且符合報考職位專業條件(其中,參與公開選拔領導干部,職務得到提拔,在試用期內的,不得報考)或具有職位所在部門工作經歷,身體健康。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1年3月27日9:00-3月30日16:00。
查詢時間:2011年3月28日-31日。
報名網址:www.hzrsks.gov.cn(菏澤市人事考試信息網)
具體辦法是:
(1)個人報名:報考人員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部門或職位。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2)單位初審:用人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含節假日)及時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前一天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用人部門在2個工作日內(不含報名當天)未對報考人員信息進行初審,則視為自動通過。
(3)網上繳費:報考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陸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于2011年3月28日—4月1日登陸菏澤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ww.hzrsks.gov.cn)繳納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其資格。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報考定向考錄職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及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3月28日—30日到菏澤市府東街155號市轉業軍官培訓中心一樓(菏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大廳)辦理確認、繳費或減免手續。辦理資格審查手續時,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除需提交下載填寫的《定向考錄職位考生資格審查登記表
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招考部門或職位,計劃錄用l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計劃錄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錄用計劃。報考取消錄用計劃職位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我市其他職位。
(二)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考錄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
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在6月11日18:00仍未向用人部門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后,取消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出現的職位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科目為申論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全省統一考試、統一評分標準。所有報考者均須參加申論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兩科考試,其成績方可有效。
全省統一筆試時間為4月24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 申論
筆試結束后,按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
錄用公務員的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后公布。從選調生中考選工作人員的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單獨劃定。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根據錄用計劃和報考職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數按以下比例確定:相同職位錄用計劃在10人以下的為1:3;10人(含)以上的為1:2(其中錄用計劃為10-13人的,進入面試人員統一確定為28人)。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部門和職位,取消錄用計劃;達不到計劃錄用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二)面試
面試開始時間為6月17日。面試工作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每個報考人員的面試時間,一般不超過30分鐘。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采取每個測評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統一向面試人員宣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分用人部門或職位,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其中計劃錄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確定,計劃錄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面向社會招考部門和職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報考司法警察職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面試結束后,需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項目、標準等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有關規定執行。體能素質測評為達標性測評,不計入報考人員總成績。體能素質測評未達標的,取消體檢和考察資格。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素質測評的,視作放棄。
四、體檢和考察
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確定后,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按計劃錄用人數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對報考人員進行體檢、考察。如用人部門同一個錄用職位出現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確定。如體檢、考察均合格,則不再對其他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體檢考察;對體檢考察不合格人員出現職位空缺的,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從該職位其他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確定遞補對象。
體檢按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
《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除特殊情況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外,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錄用職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進行資格復審。
五、錄用審批
經體檢、考察合格,擬錄用的人員,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7天公示,無異議的,填寫《人民法院工作人員錄用表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職,試用期不合格的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取消錄用。
從選調生中考選的擬錄取人員,由用人部門根據體檢、考察情況,確定錄取人選,報市委組織部審批,辦理工作調動手續。被錄取人員的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職務;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被錄用或錄取人員需遷移或變更戶籍關系的,在試用期滿合格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戶籍遷移或變更手續。
六、錄用計劃及招考職位
具體計劃及招考職位見附件。
七、其他
報考人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和進入面試范圍人員名單、進入體能測評范圍人員名單、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名單、擬錄用人員名單,以及面試通知、體能測評通知、體檢通知、遞補人員通知等,均在菏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hzrsj.gov.cn)、菏澤市人事考試信息網(www.hzrsks.gov.cn)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人員隨時登陸查詢。
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2011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
本簡章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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