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東昌邑市下營鎮事業單位招聘職位表
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符合擬任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不含2011年應屆畢業生),具有山東省常住戶口,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碩士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昌邑市下營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計劃表
現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和本人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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