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惠民縣事業單位2010年招聘職位表
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無違法違紀行為;
2、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原屬惠民縣行政或事業編內人員考取國家統招研究生畢業后參加招考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科及專科生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須尚未就業或在企業單位工作人員。
3、①報考醫學類、工程類、法律類、國土類、廣電類和環保類崗位的須具備國家統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證書。不限戶籍;
②報考普通管理崗位的:
a:須具有濱州市戶籍的2010年應屆國家統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師范類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b:須具有惠民縣戶籍并具備國家承認的非師范類專科及以上學歷;
c:我縣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組織部門選派的到村任職大學生,服務期滿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選派的畢業生,含2008年)且考核合格的可以報考。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規定的專業要求和其他條件。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普通高等院校學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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