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一、 招考職位和條件
招考職位為審判執行業務部門工作人員和審判輔助人員,具體職位、數量及報考條件要求詳見《煙臺市2010年招考公務員簡章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由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實施。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方式與市直機關招考公務員相同,內容詳見《煙臺市2010年招考公務員簡章
2、報考人員,在資格審查時除攜帶報考公務員應有的材料外,還應攜帶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通過司法考試尚未拿到證書的,可持司法局證明報名。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1、筆試:考試內容、方法和時間,與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的筆試同步進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分標準。
2、面試:面試時間與市直機關同步,有關事項另行通知。面試結束后,按照有關規定確定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員。
四、考核錄取
法院審判執行業務部門工作人員和審判輔助人員的考核錄用及有關問題,執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0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
經體檢、考核合格擬錄用的人員,按規定公示、審查和審核,報省委組織部審批。其他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2010年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
咨詢電話: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0535-6676170
附件:2010年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招考工作人員簡章
中共煙臺市委組織部
煙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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