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實施“人才強校”戰略,提升我校的學術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根據教育部批復的我校崗位設置方案,按照學校關于2010年教師招聘工作的有關要求,現就下達教師招聘計劃(附件一)以及做好該項工作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0年教師招聘在招聘原則、基本條件、招聘程序等方面繼續按照《山東大學教師招聘辦法
二、教師重點招聘海外以及國內其他著名院校(科研機構)的優秀博士畢業生(博士后),繼續加大力度面向海內外延攬學術骨干(符合國家、山東省人才支持計劃的杰出學者、齊魯青年學者以及具有一定工作經歷且達到我校副教授及以上水平的青年才俊)。
三、由于學科特點以及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需選留本校畢業生的用人單位,需提前向學校提交書面申請報告詳細介紹擬選留對象的學歷背景、科研成果等情況,待學校批復后方可選留。
四、新聘教師符合“齊魯青年學者”獎勵計劃招聘條件以及符合“985工程”科技創新平臺和哲學社會創新基地學術骨干招聘條件的,按有關規定執行,且不占本單位年度進人計劃。
五、關于新聘教師的有關待遇:
(一)自主創新基金
(詳見《關于申報“山東大學自主創新基金”人才引進與培養類專項的通知
學校每年從當年新入校的專任教師中選拔一批培養對象,以科研項目立項形式為培養對象提供一定的科研啟動資助,資助類別與額度為:
1.經特別評審引進的學術骨干(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務)
A自然科學類:教授10~15萬元,副教授5~10萬元
B人文社科類:教授5~10萬元,副教授3~5萬元
2.引進的海外博士
A自然科學類:5~10萬元
B人文社科類:2~5萬元
3.取得國內博士學位的教師
根據當年度自然科學領域和人文社科領域接收的博士或博士后人數,分三個等次評審資助科研啟動費,資助比例原則上為一等20%、二等30%、三等30%。
A自然科學類:一等8萬元,二等5萬元,三等3萬元。
B人文社科類:一等4萬元,二等3萬元,三等2萬元。
(二)住房貨幣補貼
(詳見山大人字[2005]66號《山東大學新聘教師申請住房貨幣補貼暫行辦法
新聘教師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住房貨幣補貼:
1.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
2.長江學者特聘教授、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A類)、泰山學者;
3.具有博士學位的新聘教師。
上述人員中,已取得學校住房或在原單位參與房改并享受住房優惠政策的新聘教師不屬于本辦法規定的范圍。
住房貨幣補貼的標準為:
1.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50萬元人民幣;
2.長江學者特聘教授、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A類)、泰山學者30萬元人民幣;
3.具有博士學位的教授20萬元人民幣;
4.具有博士學位的副教授15萬元人民幣;
5.具有博士學位的新聘教師10萬元人民幣。
(三)安家費
學校給予具有博士學位的海外留學回國教師安家費1萬元。
人事處
2010年1月22日
附件一:山東大學2010年教師招聘計劃
附件二:《山東大學教師招聘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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