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仲裁委員會2012年8月招聘仲裁員
選聘條件
申請人或被推薦人員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報名時間
自2012年8月23日起至2012年9月7日結束。
選聘方式
符合選聘條件的人員,下載《廊坊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申請表
聘用期限
仲裁員聘用期限為5年,聘用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續聘。
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http://www.sdsgwy.com/
報名地點:廊坊市廣陽道230號廊坊市人民政府東配樓202室聯系電話:0316-2331902(傳真)0316-233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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