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業大學城市學院2012年8月招聘輔導員
招聘崗位及數量
1、系輔導員6人(材料系1人、化工系1人、文法系1人、機械系2人、信息系1人)
2、系輔導員兼系務秘書2人
招聘條件
1、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畢業生,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在2012年8月底前取得研究生學歷并獲得碩士學位;起始學歷必須是生源所在地的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一批;研究生或本科就讀學校必須有一所為“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
2、學習成績優良,身心健康,性格開朗,有良好的團隊合作意識,為人謙和,待人友善、謙謹。
3、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協調溝通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在本科或研究生學習階段擔任過學生干部一年以上。
4、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符合學校體檢標準。
同等情況下,具有心理咨詢、就業指導等專業資格證書或我校畢業的優秀學生干部優先錄用。
對應聘條件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隨時終止應聘過程,已經辦理錄用手續的予以解聘。
招聘方式和程序
1、應聘人員將《河北工業大學城市學院應聘人員報名表
2、報名截止后,由學院招聘領導小組對應聘人員就應聘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3、根據資格審查情況,按照招聘崗位數不低于1:2的比例推薦初選名單。
4、初選通過者進入上崗實踐考查,實踐考查期為3-4周。
5、實踐考查結束后,由用人院系出具考查意見。
6、面試和評議。學院招聘領導小組對上崗實踐人員進行面試和評議,上崗實踐人員進行述職,述職時間5-10分鐘。
面試時務必攜帶本人身份證、學位證、畢業證、新生錄取大表、英語證書等應聘材料原件。
7、學院招聘領導小組根據用人院系出具考查意見及面試情況,對應聘人員素質和能力做出綜合評價,并給出是否錄用的明確意見。
8、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
9、辦理相關錄用手續。
時間安排
1、8月15—21日,發布招聘信息,接受報名。
2、8月23—24日,資格審查,確定初選合格人員名單并公示。
3、8月25日—9月22日,初選合格人員進行上崗實踐。
4、9月30日前,完成面試和評議,結果報請學校批準后辦理相關錄用手續。
要求和待遇
被聘用人員以人事代理方式到河北工業大學城市學院工作,每兩年為一聘期,且四年內不得轉崗。
在聘期內,被聘人員享受河北工業大學城市學院同類人員同等待遇,校方根據相關規定為被聘人員代扣代繳社會保險和公積金。
具體以聘用合同為準。
聯 系 人:河北工業大學城市學院學工部李老師
聯系電話:6099165915122832069
(8月15至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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