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補人員須攜帶相關證明于10月8日18:00前,前往所報縣區進行資格復審。具體地點及攜帶材料,請考生登錄太原人事考試網查詢9月24日發布的《太原市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面試資格復審的公告
遞補的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參加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如果遞補人員仍不符合崗位要求或自動放棄,則在報考同一崗位筆試合格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遞補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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