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時間:2014年6月21日工作時間。請準時參加資格復審。逾期(至6月21日18時結束)不參加復審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試。如因個人原因放棄本次考試的,請于6月21日18時前在本人筆試準考證上注明“我自愿放棄本次事業單位招考”,并簽名,傳真至0351-3531287。
資格復審地點:山西煤鄉酒店6層會議室(地址:太原市西羊市街36號,新建路與西羊市街丁字路口往東300米。迎澤大街新建路口乘4路、27路、56路、851路西羊市街站下車問詢即可)。
由于太原市道路改造,交通擁堵,請各位考生提前做好準備,選好路線,按時參加復審。
資格復審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筆試準考證(原件并準備復印件1份)。
2、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或畢業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學時間、學歷、學位、所學專業證明;非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歷學位證書。面試和體檢后取得考察資格的考生,在考察前須提供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學位認證報告書
3、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報考條件要求大學英語六級426分以上(或國家級大容量計量檢定員資質,或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含)以上合格證書)請攜帶英語成績通知單及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或畢業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學時間、學歷、學位、所學專業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原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并提供原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證明原件1份;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并提供定向、委培單位證明原件1份。
6、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專業知識測試等后續環節的資格。
7、報考人員必須本人到場參加資格復審,須對自己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8、資格復審開始前,若具備資格復審條件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按照綜合知識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要求的比例(不足要求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依次確定專業測試資格復審人選。資格復審結束后,按照復審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專業測試人選,不再遞補。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