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進人才條件
1、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獲得國家承認的碩士以上學位和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學歷的人才(海外留學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學歷、學位須經國家教育部認定)。
2、年齡在26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國家“985工程”院校學士學位的統招本科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等)。
3、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名。
二、引進人才專業要求
本次引進事業單位優秀人才的專業要求為:1、金融學類;2、城鄉規劃類;3、臨床醫學類;4、農學、畜牧類;5、公共管理類;6、新聞傳播類。
以上六類專業全年引進計劃為各10名,分上半年和下半年兩次進行。
三、引進程序步驟
按照黨管人才原則,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優秀人才工作在區委人才工作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具體工作由區委人才辦牽頭,各成員單位根據工作職責和管理權限配合實施。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考生應持如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交由區委人才辦進行資格審查:
(1)如實填寫的《運城市鹽湖區事業單位2014年引進高層次優秀人才報名表
(2)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并提交同底電子版照片。
2、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4年5月31日的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3、報名地點:運城市鹽湖區委人才辦(鹽湖區委組織部420房間)。
(二)考試
對于報名人數等于或少于擬引進名額的,考試成績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成績達到合格以上即可錄用;對于報名人數多于擬引進名額的,按照考試成績依次擇優錄用。(考試的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三)體檢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四)研究決定。對于通過考試、體檢的人選,由區委人才工作領導組會議集體研究確定擬引進人選。
(五)試用期。事業單位引進優秀人才一律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的組織人事部門共同簽署是否聘用意見。
四、報名咨詢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鹽湖區委人才辦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0359-2087172
詳情請登錄鹽湖組工網站(http://www.yhqwzzb.gov.cn)查詢。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