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對象
在參加綜合知識考試考生中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5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若最低合格分數線內人數未達5: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12年7月8日-7月10日。
資格復審地點:太原市迎澤區起鳳街1號,山西省藝術博物館辦公室.
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必須由本人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按本公告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如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筆試準考證;
2、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包括戶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
4、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已就業人員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注明為本單位職工,同意報考),未就業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托管機構相關證明(注明未就業,檔案在本單位);
6、所報崗位具備條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文秘崗位提供三農一扶相關材料)。
注意事項
1、考生本人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相關證件材料(證明)參加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專業測試和面試。
2、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專業測試和面試。
3、資格復審后,若有不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從本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空缺人數依次進行遞補。
4、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請認真閱讀本公告,有關事宜可直接咨詢。咨詢電話:0351-2022680 4188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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