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聘程序及辦法(一)報名1、報名條件①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②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
2、教育教學能力測試①報考中小學教師,講課內容為初中二年級或小學四年級內容。獨立備課60分鐘,面對評委講課,時間為10分鐘,總分100分。②報考幼兒專業,講課內容為幼兒中班內容,講課6分鐘,藝術特長展示(鋼琴彈奏、唱歌、舞蹈自選一項)4分鐘,總分100分。分配和崗位培訓職業中學專業課教師對口分配到職業中學任教;中小學教師按考試成績擇優分配各專業人數的10%到城內學校任教;幼兒教師全部分配到農村幼兒園任教,幼兒教師見習期在城內幼兒園任教。時間安排2013年7月3日至7月10日下午前報名。2013年7月11日進行資格審查。2013年7月22日組織筆試。2013年7月26日前公布筆試成績及初選入圍人員名單,可在平遙教育網站(http://py.jzedu.net或平遙政務大廳查詢。)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及成績公布時間另定。相關規定1、凡被聘用的教師必須參加縣組織的崗前培訓,必須在2013年8月30日前將個人檔案、就業報到證原件交縣教育局人事股,否則取消聘用資格。2、新聘用的教師,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限為一年。試用期滿,進行綜合素質考評,考評合格正式辦理聘用手續,考評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3、新聘用的教師三年內不得申請調動或辭職,否則不予提檔。按人事部、財政部國人部發〔2006〕59號文件執行。試用期工資從2013年9月1日執行。聘用時間從2013年9月算起。
山西省平遙縣2013年選拔聘用教師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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