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質監系統事業單位2013年招聘259名工作人員
招聘計劃
山西省質監系統所屬事業單位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259名。其中山西省鍋爐壓力容器監督檢驗研究院(簡稱“省鍋檢院”)招聘9名自收自支事業編制人員,其它250名全部為全額拔款事業編制人員。
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及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招聘條件
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為1977年5月20日至1995年5月20日期間出生。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崗位和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放寬到40周歲為1972年5月20日后出生。
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3年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須在2013年9月1日前取得,其他報考者的畢業證書須在2013年5月20日前取得。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學歷,是指符合職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院校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的畢業生。
“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崗位”的招錄對象,為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的相同工程師以上任職資格,需具有國家職稱外語B級以上合格證書和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證書三個模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擬聘該單位工程師崗位。其它專業技術崗位試用期滿擬聘初級崗位,考生需在試用期滿前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和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證書三個模塊。“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錄對象,為參加山西省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參加山西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服務期兩年,考核合格,現仍在職)的人員。服務期為期2年的,參加2011年及以前服務的即可;其他類推。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現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非2013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不得報考。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或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戶籍要求。除國家規定我省35個貧困縣戶籍限制在本崗位所屬各市外,其它戶籍不限。符合生源地或常住戶口之一者都可報名,學校戶口不作為常住戶口。
以上工作經歷、辭退、現役、試用期、戶籍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均以2013年5月20日為截止日期。
報名辦法
報名: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名網址為:山西省人事考試網(www.sxpta.com)(www.sdsgwy.com)。
組織方式及要求
第一步、考生報名。考生須登錄山西省人社廳網站查閱《山西省政府所屬部分事業單位201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第二步、資格初審。
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指定專人在山西省人事考試網上按照《公告
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崗位并在綜合知識考試之前公告。急需緊缺專業人才或特殊專業崗位報名人數不達規定比例,不能充分體現“競爭、擇優”原則的招聘崗位,經我局審核批準后可進行招聘考試,但擬聘人員綜合成績須達到65分。
第三步、公共基礎知識考試(簡稱綜合知識)。山西省人社廳組織報考人員進行綜合知識考試。考試內容包括政治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公文寫作、科技人文知識等。
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每一招聘崗位以1:5的比例進行資格復審。
第四步、資格復審。山西省質監局組織,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身份證、畢業證以及相關證件和證明原件。以山西省質監局網站公告的《報考人員資格復審需提交的資料
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報考人員資格復審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證、畢業證(應屆畢業生應提供畢業證或畢業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學時間、學歷、所學專業證明;非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最終被聘用的考生在公示前必須提供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據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2、相關證明原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的考生,須登陸山西省質監局門戶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
外省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不得報考山西省事業單位招聘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外省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在山西省境內服務,可視同服務地戶口考生對待。
“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崗位”的報考人員,須提供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的相同工程師以上任職資格證書和任職資格文件,國家職稱外語B級以上合格證書和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證書三個模塊證書,并提供以上證書復印件1份。
有戶籍限制的須提供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原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并提供原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證明;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并提供定向、委培單位證明;未就業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托管機構相關證明(注明未就業,檔案在我處托管或提供檔案托管協議書)。
4、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后續相應資格。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5、報考人員須對自己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第五步、專業測試。通過資格復審后取得專業測試條件的報考人員,原則上按不低于1:5的比例(具體比例要求,以山西省質監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專業測試公告執行)進入專業測試,名單將在山西省質監局網站公布。
專業測試內容主要為招聘崗位所必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專業測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以1:3的比例進入面試。
專業 考試開始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退場。
第六步、面試。參照公務員考錄結構化面試方式,采用現場答辯形式進行。面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邏輯思維、應變能力、創新意識、組織協調、管理決策、計劃與控制、成就動機、興趣愛好、求實精神、分析與判斷、自我控制力、人際關系,以及招聘崗位所需的業務能力和綜合應用等方面的綜合素質。面試在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指導下進行。
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
面試結束后,將綜合知識考試、專業測試、面試的總成績,按規定從高到低排序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專業測試和面試,原則上在綜合知識考試成績公布后2個月內完成。
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及考試時間、地點要求
公開招聘分為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專業測試和面試三項科目考試,成績計算采取百分制形式。其中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專業測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綜合知識測試時間、地點以山西省人社廳網站公告為準。專業測試和面試時間、地點以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網站公告或電話通知為準。
咨詢電話
山西省人事考試網站(www.sxpta.com)
省人事考試中心咨詢電話: 0351—7339662
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網站(www.bgts.gov.cn)
聯系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人事勞資處司志明
咨詢電話: 0351—3532431
2013年山西省質監系統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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