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杏花嶺區2012年招聘180名教師
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熱愛教育事業。
2、具備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二)其它條件
1、應聘小學教師、特殊教育教師及幼兒園教師崗位的人員要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2、應聘人員年齡須在30周歲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在我區公辦學校工作連續三年(2009年9月以前任教)及以上經歷且目前仍在崗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與報考崗位相應及以上的教師資格證。具有普通話等級證書(語文學科及幼兒園教師須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學科為二級乙等及以上者)。
4、相關規定
已就業在職人員報考時須出具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介紹信(區外教育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時須加蓋縣區及以上教育局公章)。
四、聘用人員待遇
享受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人員待遇。
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此公告在太原市人事考試網(www.typta.com.cn)、
http://www.sdsgwy.com/
杏花嶺區人民政府網(www.sxtyxhl.gov.cn)、
區政府大廳、區教育局公示欄內發布。
公告時間:7月26日——8月3日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8月2日——8月4日
2、報名地點:杏花嶺區少年宮。聯系電話:0351-2359605
3、報名時須提交的證件與材料:
(1)網上下載并打印填寫《2012年太原市杏花嶺區公開招聘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報名登記表
(3)在我區公辦學校工作連續三年及以上且目前仍在崗的人員,還須攜帶所在學校教研組長和校長簽名的學校證明、加蓋學校公章的工作期間(三年)的工資表(原件及復印件)。
(4)已就業人員還需攜帶現工作單位介紹信(區外教育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時須加蓋縣區及以上教育局公章)。
4、資格審查
(1)區紀檢委、監察局、區人社局、區教育局負責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應聘人員必須如實上報本人真實材料,如發現材料不實,取消其應聘資格。
(2)在我區公辦學校工作連續三年及以上且目前仍在崗的報考人員,須由所在學校在本校及教育局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一周。
5、注意事項
(1)應聘者每人只可報考一個崗位。
(2)本次報考為定向報名、定向錄用。
(3)各招聘科目的報名人數與實際招聘人數不足3:1的,由招聘領導組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招聘崗位,并發布公告。
(4)報名、筆試、面試必須使用同一有效身份證。
6、繳費
繳費標準執行山西省物價局、山西省財政廳晉價費字[2000]166號、[2003]90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即:報考人員每人繳納報名費10元,公共科目考務費40元,學科專業知識考務費40元。
(三)筆試
1、報考人員請于8月7日8:00——16:00到杏花嶺區少年宮領取筆試準考證。
2、筆試時間:8月8日
3、筆試地點:以準考證上的考試地點為準
4、筆試內容:包括公共科目和學科專業知識科目兩部分,均采用閉卷形式。
(1)公共科目:分值100分,占筆試總成績的30%。內容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政策法規、時事政治等。
(2)學科專業知識科目:分值100分,占筆試總成績的70%。內容為新課程理論、教材教法、學科專業基礎知識及應聘相應學科專業知識。
應聘幼兒教師崗位,以《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
5、筆試成績按學科崗位由高到低排列。
(四)資格復審
1、按照面試人數和崗位名額3:1的比例,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復審后確定面試人員名單。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方能參加面試。
2、在我區公辦學校任教連續三年及以上且目前仍在崗的人員與社會應聘人員按崗位名額各自排序,分別確定。
(五)面試
1、8月12日上午8:00在杏花嶺區教育局、杏花嶺區少年宮公布面試人員名單。
8月12日上午8:30——11:30到杏花嶺區少年宮領取面試證。
2、面試時間:8月13日——8月15日
3、面試地點:以準考證上的面試地點為準。
4、面試辦法:面試采用講課、答辯及才藝展示的形式進行,主要考核教育教學技能、專業知識與能力。講課題目現場抽取,獨立準備兩個小時后,面對評委講課,講課時間為15分鐘;答辯內容由評委現場出題,面試人員當場回答,時間5分鐘(含才藝展示)。
(面試科目教材見附件)
5、面試人員所需教材、教具等均自行準備。
咨詢電話:杏花嶺區教育局0351-2359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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