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安廳交警總隊2010年公務員(人民警察)招考
筆試成績查詢時間入口
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對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的證件(身份證、畢業證、工作證原件及復印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非在職人員出具人事檔案關系所在部門證明,如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確實有困難,經省公安廳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缺少上述證件或所持證件與報名登記表所填內容不符者,不得參加面試。
資格復審期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務員考錄處要對進入面試范圍的加分人員的加分資格進行審核。進入面試的加分人員,可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四個項目人員加分審核表
特別強調,筆試成績公布時,將根據考生《報名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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