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山西省直事業單位2010年招聘工作人員通知
按照《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
落實晉政辦發[2009]64號文件要求,對“大學生村干部”、高等學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晉西北計劃”及農村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人員,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3年內(含3年)參加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在筆試總成績中加5分。以上人員在辦理確認手續時,須出具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團省委、省教育廳等相關部門加分證明材料,經審核確認并公示無異議后實施加分。 六、面試工作 面試工作在面試方案報省人社廳審核備案后,由各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面試可根據招聘崗位的需要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原則上在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公布后一個月內完成。每個面試考場中非該招聘單位的考官原則上不能低于考官總數的50%,所有考官都在省人社廳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考官庫中產生。 七、辦理聘用 經考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包括直接考核的人員),公示7日無異議的,由聘用單位提出聘用意見并填寫《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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