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提高太原市公安機關維護社會治安、處置突發事件和道路交通管理能力,根據工作需要,經市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為市公安局招聘263名工作人員(其中女性1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招聘職位和名額維護社會治安職位工作人員63名,分A、B兩類職位,其中A職位50名(女性3名),B職位13名(女性1名)。維護交通秩序職位工作人員200名,分A、B、C三類職位,其中A職位100名(女性5名),B職位50名(女性3名),C職位50名(女性3名)。二、招聘對象(一)維護社會治安職位A職位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公安院校畢業且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B職位招聘對象為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已退役的士兵且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二)維護交通秩序職位A職位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公安院校畢業且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B職位招聘對象為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已退役的士兵且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C職位招聘對象為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三、報名條件具有太原市居民戶口,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1年9月16日以前出生),25周歲以下(1984年9月16日以后出生),詳情見太原人事考試網、太原人才網。四、報名辦法1、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網上提交信息、現場資格初審的方式。2、資格初審報考人員持下載打印的報名表及相關證件進行身高、視力初檢和資格初審,符合條件的人員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繳納報名費及考試費用(每科考試費40元,報名費10,共計90元)。資格初審時需攜帶:報名表(一式二份)、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材料、入學前太原市戶口底簿復制件等)、畢業證。退役軍人還需提供退伍證。所有證件材料均需提供復印件1份。
資格初審時間:2009年10月11日-2009年10月13日資格初審地點:太原人才大市場(五一廣場1號)3、為充分體現競爭、擇優原則,各職位報考人數應達到擬招聘人數的5倍以上,達不到的要減少該職位招聘名額,其減少的招聘名額調整到其他招聘職位。4、已報名的考生于2009年11月3日-4日登錄太原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五、筆試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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