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1、時間:
資格復審時間:2013年8月14日上午9:00-12:00
遞補應聘人員復審時間:2013年8月15日上午9:00-12:00
2、地點: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地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發展大廈B座2樓會議室)
專業測試時間和地點
1、筆試
時間:2013年8月17日上午9:00-11:00
地點: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地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發展大廈C座618會議室)
2、結構化面試
時間:2013年8月18日上午8:00(7:20點名抽簽)
地點: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地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發展大廈B座1樓視頻會議室)
請應聘人員攜帶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專業測試通知單參加筆試和結構化面試。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所須攜帶材料:
資格復審時要求應聘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進入專業測試的應聘人員,必須登陸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impta.com/)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
2、本人第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或學校開據的應屆畢業生證明等相關證明);
3、本人的戶口簿(戶籍在集體戶上的考生須提供本人戶籍頁復印件并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蓋章確認;區外內蒙古生源畢業生還須提供本人戶籍注銷頁的家庭原戶口簿或原內蒙古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證明);
4、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證明(證明中應有具體工作崗位、工作起止時間、單位地址、有關負責人姓名和聯系電話等內容)或提供工作(服務)單位工資發放表等相關證明材料。
以上證件或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應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應聘人員注意事項
1、請進入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及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接近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務必在資格復審期間隨時保持所提供移動電話的暢通,遞補工作以電話方式通知,同時按照要求攜帶相關材料,材料不齊者在規定時間內未補齊者,取消其專業測試資格。
2、進入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未在指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取消其專業測試資格。按規定進入遞補程序的應聘人員,其電話無法打通或接到遞補通知后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專業測試資格。
3、考生須持資格審查人簽字并蓋有資格復審合格章的《參加資格復審及專業測試通知書
4、要求在專業測試中用蒙語答題者,須在資格復審時向報考單位以書面形式提出,否則,一律視為漢語答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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