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單位及人數(一)市教育系統招聘56人;(二)市衛生系統招聘100人;(三)市直相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20人。工作要求(一)加強領導,認真落實。各相關部門要在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認真組織實施,按照招聘工作方案要求,嚴格把關,通力協作,形成合力,確保招聘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二)嚴格程序,確保公正。招聘工作要做到招聘人數公開、報考條件公開、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測試成績公開、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名單公開。負責招聘工作的專家評委從其他地區聘請。招聘工作全程由監察部門進行監督。(三)加強管理,嚴肅紀律。招聘結果將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報考和考試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相關人員錄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四)未盡事宜由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招聘教師56人。招聘條件(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二)中小學招錄教師須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且專業對口。心理健康教師還須取得心理咨詢師或心理輔導員資格。年齡在30周歲(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取得碩士、博士學位或獲得地區級學科帶頭人稱號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三)幼兒園招錄教師須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全日制專科起點)學歷,專業類別:學前教育、漢語言文學、英語、音樂、體育、美術類,年齡在30周歲(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四)招錄汽車修理及烹飪專業教師須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學歷且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年齡在35周歲(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學歷可放寬至國家承認的專科學歷,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五)招錄體育、音樂、美術教師,專業特長突出,獲得國家級獎項或自治區級運動員稱號的,學歷可放寬至國家承認的專科學歷,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六)根據呼黨辦發〔2012〕77號、呼信聯發〔2010〕4號等相關要求,符合上述政策范圍內的2002年及以前入學的小教大專班和中師生可定向報考3個市屬幼兒教師崗位、3個區屬幼兒教師崗位;(七)按照自治區相關政策,對服務基層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六類項目生”(即“三支一扶”志愿者、特崗教師、人才儲備、西部志愿者、社區民生志愿者、大學生村官)定向招考,可定向報考4個市屬幼兒教師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可調劑到第六條所述定向崗位;(八)報考專業以全日制第一學歷所學專業審核報名。招聘崗位(一)市屬學校招聘教師50人:中小學語文教師7人(中學4人、小學3人);中小學數學教師5人(中學4人、小學1人);中小學英語教師5人(中學4人、小學1人);中學物理教師1人;中學化學教師1人;中學生物教師1人;中學地理教師1人;中小學體育教師3人(中學1人、小學2人);中小學音樂教師2人(中學1人、小學1人);中小學美術教師3人(中學1人、小學2人);心理健康教師1人;職教教師4人(汽車修理2人、學前教育1人、烹飪專業1人);幼教崗位16人(學前教育15人、烹飪專業1人)。(二)區屬學校招聘教師6人:幼教崗位6人(學前教育6人)。招聘程序(一)發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通過滿洲里電視臺、滿洲里日報社以及滿洲里人才網進行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1.報名時間及地點詳見招聘公告。2.資格審查。報考者須持畢業證書(原件)、學位證書(原件)、戶口或身份證(原件)、執業(專業資格)證書(原件)、近期二寸藍底免冠照片5張、有業績者須持獲獎證書(原件)以及各種證件A4紙復印件一份進行報名(www.sdsgwy.com)。報名人員要確保所提供證件的真實性,凡不能提供相關材料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報考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開考比例為1:3。達不到開考比例崗位的,經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可作適當調整。3.經審查符合報名條件者,填寫報名登記表,在規定時間內領取準考證。報名費按自治區相關規定執行。(三)考試按照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的《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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