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對象
一類職位:
A、六類服務基層項目、蒙古語授課和蒙漢語兼通崗位面向六類服務基層項目、蒙古語授課和蒙漢語兼通人員并且符合報考職位學歷、專業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托克托縣2013年公開招考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介紹
B、面向全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且符合報考職位專業要求的應往屆畢業生。詳見《職位介紹
二類職位:
A、六類服務基層項目崗位面向六類服務基層人員,且符合報考職位學歷、專業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職位介紹
B、面向托縣戶籍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并且符合報考職位專業要求的應往屆畢業生,詳見《職位介紹
C、報考護士職位的托縣籍考生,取得執業護士資格證書者,學歷放寬到全日制普通中等學校中專以上應往屆畢業生,詳見《職位介紹
招考聘用計劃和報考資格條件
(一)招考職位及名額
本次公開招考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0名。職位情況詳見《職位介紹
(二)報考資格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勞。
2、具有履行職責的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凡身體有殘疾者應在報名資格初審階段通過公布的咨詢電話向縣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前聲明,并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經確認符合報名條件后,方可報名;凡未提前聲明且經確認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3、具有所報職位規定的學歷及專業。
4、年齡要求
醫生職位報考人員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2年6月23日后出生),考取國家承認的職業醫(藥)師者年齡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77年6月23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放寬至32周歲以下(1980年6月23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77年6月23日后出生);
護士職位報考人員年齡在26周歲以下(1986年6月23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放寬至32周歲以下(1980年6月23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77年6月23日后出生);
其他職位報考人員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2年6月23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放寬至32周歲以下(1980年6月23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77年6月23日后出生);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其中司法職位報考人員通過全國司法考試合格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1977年6月23日后出生)。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5、戶籍要求
托縣戶籍取得時間截止在報名工作開始的前一天。其中,應往屆畢業生出生時戶籍所在地是托縣的,因求學或工作將戶籍遷往學校或工作所在地,同時符合其他報考條件的,可以參加此次報考;
夫妻一方為托縣戶籍(戶籍取得時間截止在報名工作開始的前一天)且領取結婚證時間為報名工作開始的前一天,非托縣戶籍的一方同時符合其他報考條件的,可以參加此次報考。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受戶籍限制。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報考;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的人員不得報考。
7、具備擬招考職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
8、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
六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選聘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簡稱“大學生村官”)、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簡稱“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簡稱“西部計劃志愿者”)、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簡稱“社區民生志愿者”)、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簡稱“特崗教師”)、面向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選拔儲備高校畢業生計劃的“儲備人才”(簡稱“儲備人才”)。
9、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崗位只有參加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才能應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聘者須符合以下條件:
(1)服務期已滿的(含2010年的“特崗教師”、2011年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區民生志愿者”、面向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選拔儲備高校畢業生計劃中的“儲備人才”、2012年“西部計劃志愿者”)。在2013年9月30日前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可以報考;
(2)考核合格(報名時服務期未滿的或尚未參加服務期滿考核的,縣級以上主管部門須出具考核初步意見);
(3)服務期滿未超出3年的;
(4)未被正式錄用到機關或聘用到事業單位(列入正式行政或事業編制)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報考志愿
(一)每個考生只能填報一個職位(詳見《職位介紹
(二)招考職位與報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以上方可開考。如所報職位未達到比例,凡在報名登記表中填寫“服從調整”的報考人員,開考前由縣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調整到專業相近的職位參加考試,凡填寫“不服從調整”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2013年6月24日——2013年7月3日(星期六、日不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在6月24日-6月28日內六類服務基層項目、蒙古語授課和蒙漢語兼通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面向六類服務基層、蒙古語授課和蒙漢語兼通報考人員項目以外并且符合其他報考條件的人員公開招考。
(二)報名地點:托克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東大廳。
聯系電話:0471-85285870471-8528585(三)報名要求:
1、報考材料
報名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網上查詢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單)、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2寸藍色背景免冠近照三張到報名地點報名。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需持學校證明和網上注冊學籍信息。夫妻一方為托縣戶籍的,非托縣戶籍一方報考時需提供夫妻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因求學或工作將戶籍遷往學校或工作所在地的,報考時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在職人員報考需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凡報考二類職位的托縣籍人員,報考時需提供縣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
考生一律在托縣政府網上(網址:http://www.nmgtx.gov)(http://www.sdsgwy.com)自行下載打印并填寫“托克托縣2013年公開招考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承諾書”,符合減免條件的考生還需填寫“減免考務費申請表”,應屆畢業生還需填寫“2013年應屆畢業生證明”。為避免網絡擁堵,請報考人員盡可能提早下載并填寫。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帶報考資料報名。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供的個人聯系方式要在招考聘用過程中保持暢通,以便于重要事項的通知。
2、資格審查所需材料整理成冊
報考資格的初審工作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報考者要按照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考生考試誠信承諾書→減免考務費申請表→身份證、戶口首頁、本人頁復印件、戶籍證明(僅限報考二類職位考生)→畢業證復印件→電子注冊備案表→其它證明材料(201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需持學校證明,在職人員報考需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的順序整理成冊,連同原件一并裝入牛皮紙檔案袋。經資格初審合格后,報考人員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報考資格審查時間為:2013年6月24日-7月3日。
報名費用:
報考人員在初審通過后,初審通過者應進行繳費,報名費每人20元,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共計120元。托克托縣地區低保家庭報考人員,2013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免收報名費、筆試考務費,2012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減半收取。減免人員需填寫減免考務費申請表。
考試內容、時間、地點及筆試成績計算
(一)筆試由縣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考試、統一閱卷,滿分為100分。
(二)筆試內容: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不指定復習范圍和復習資料)。
(三)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四)定向招聘“蒙古語授課畢業生”的崗位,筆試提供蒙古文試卷;其他崗位,筆試只提供漢文試卷。
報考定向招聘“蒙古語授課畢業生崗位”的人員,筆試必須用蒙古文試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報考蒙漢語兼通崗位的人員,筆試必須用漢文試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科試卷只能用一種文字答卷,對同一科試卷出現兩種及以上文字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答題的按零分處理。
(五)筆試成績計算:
普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成績×40%+專業知識成績×60%)。
按照《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
加分人員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成績×40%+專業知識成績×60%)+2.5分
(六)筆試結束后,閱卷完畢及時公布筆試成績。面試
(一)報考其他職位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由縣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職位招考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面試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并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二)報考定向招聘“蒙古語授課畢業生崗位”的人員,面試必須用蒙古語回答。
報考蒙漢語兼通崗位的人員,面試必須用漢語回答。
面試時對不按規定語言回答的按零分處理。面試現場配備蒙古語翻譯人員并錄音或錄像。
(三)面試工作由縣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面試工作在筆試成績公示結束后進行。
(四)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五)報考定向招聘“蒙古語授課畢業生崗位”的人員,面試必須用蒙古語回答。
報考蒙漢語兼通崗位的人員,面試必須用漢語回答。
面試時對不按規定語言回答的按零分處理。面試現場配備蒙古語翻譯人員并錄音或錄像。
(六)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單
總成績計算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加權計算考生總成績。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咨詢電話:0471-8528587 0471-8528585
呼和浩特托克托縣2013年招考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一類 )
呼和浩特托克托縣2013年招考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二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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