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興安盟2012年招聘354名大學畢業生報名條件
符合報名基本條件和具體條件的人員,方可報名參加人員招聘及人才儲備。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身體健康,符合體檢標準。
(二)具體條件
1、高層次人才招聘報名條件:
(1)1982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歲以下),并在 2012年及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畢業學歷;1977年11月1日及 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并在 2012 年及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畢業學歷。特殊需要的,可適當放寬年齡條件。
(2)戶籍不限;
(3)不受專業的限制。
2、盟直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和盟直單位人才儲備報名條件:
(1)1984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28周歲以下)并在 2012年及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畢業學歷,獲學士學位。2012年及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畢業學歷的, 年齡要求分別為 30周歲以下(1982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和35周歲以下(197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畢業生應為興安盟生源,其中:“985工程大學”和“211工程大學”本科畢業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盟內服務基層項目的大學畢業生不受戶籍限制;
(3)符合招聘及人才儲備專業要求(附件1)。研究生以上學歷的不受專業限制。
3、興安職業技術學院、興安盟廣播電視大學、烏蘭浩特第一中學、興安盟職業教育中心招聘的報名條件見各自的招聘計劃。
招聘及儲備程序(不含高層次人才招聘)
招聘及人才儲備采取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按照發布公告、筆試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簽訂聘用合同或儲備協議、鑒證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在《興安日報
(二)筆試報名和資格審查
1、2012年12月10日至12月18日進行網上報名,并同時進行資格審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法定假日不休息),逾期不候。應聘人員應在興安盟人事考試網上報名,打印報名表一式二份后,攜帶單位同意報名手續、本人身份證(報名、參加筆試、面試應使用同一身份證,臨時身份證不得報名 )、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大學生服務基層六項目等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到盟黨政辦公大樓東側副樓一樓盟人才市場大廳履行報名和資格審查手續,繳納報名費和考務費(報名費每人2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2012年應屆畢業生、低保家庭畢業生免收筆試報名費和考務費,2011年畢業生減半收取。
2、應聘人員報名時應仔細對照報名條件,確認本人是否可以報名參加招聘考試,并對所填報名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清晰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的報名表等材料和證件不真實、不準確、不清晰和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最后聘用的,責任自負。對弄虛作假者,取消報名考試和聘用資格。原則上應聘人員須本人履行報名手續,他人不得代為報名。
3、各類專業招聘及儲備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1:3的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1:3 開考比例,相應調整各專業類的招聘及儲備人數。
4、興安盟廣播電視大學、 興安盟職業教育中心各專業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達不到1:3 開考比例的, 以報考上述兩單位總人數的筆試成績(不包括民族加分)的平均分,設置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達到所設置最低分數線的考生方可進入面試。
5、 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工作辦公室負責。報名工作結束后,將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名單在興安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興安盟人事考試網站上公示,無異議后,發放筆試準考證。
6、筆試準考證于筆試開始前3天,由應聘人員自行從興安盟人事考試網上打印,未按時打印的,責任自負。
(三)筆試
1、筆試采取統一時間、統一地點、統一試題、統一閱卷、統一組織、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由招聘工作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2、除烏蘭浩特第一中學人員招聘外,其他招聘及人才儲備的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測評
烏蘭浩特第一中學各專業招聘的筆試科目為專業科目。只命制漢文試卷。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150分。
3、筆試于2012年12月23日在烏蘭浩特市進行,具體地點和時間見筆試準考證。
4、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加2.5分。
5、筆試總成績等于筆試成績與民族加分之和。筆試總成績在興安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興安盟人事考試網站上公示。
6、根據筆試總成績的高低順序,按照各類專業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成績并列者同時進入)。
(四)資格復審
1、招聘工作辦公室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審查合格者,發放面試通知書。
2、進行資格復審時,除對有關證件進行審查外,還對進入面試應聘人員的學籍檔案進行審查。凡審查時不能提供有關證件原件和學籍檔案的、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以及弄虛作假的,取消進入面試的資格。
3、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要在規定的日期和地點(另行通知)進行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資格復審過程中出現不合格及自動放棄面試資格人員時,按筆試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
5、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人員招聘及人才儲備工作的全過程,在人員招聘及人才儲備工作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內發現應聘人員與報名條件不符合和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五)面試
1、面試由招聘工作辦公室負責制定面試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2、盟直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和盟直單位人才儲備的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根據結構化面試的要求,在面試開始前,需要分組進行面試的各專業按照隨機和機會均等的原則進行分組,使每組參加面試的人數和進入體檢的人數相同。
3、興安職業技術學院、興安盟廣播電視大學、烏蘭浩特第一中學、興安盟職業教育中心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面試。
4、面試時間為2012年12月下旬,面試地點在烏蘭浩特市,具體的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5、面試成績在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盟人事考試網站上公示。
6、盟直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和盟直單位人才儲備的總成績計算方法為:總成績= "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興安職業技術學院、興安盟廣播電視大學、烏蘭浩特第一中學、興安盟職業教育中心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0%+面試成績×60%。
(六)體檢
1、體檢由招聘工作辦公室負責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2、根據總成績高低順序,按照各專業招聘及儲備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總成績并列的,盟直單位招聘及儲備的,筆試總成績高者進入;學校招聘的,面試成績高者進入。
3、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4、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資格,按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七)考核
1、考核由招聘工作辦公室負責。主要考核德、能、勤、績以及遵守法律法規等各方面的表現。
2、體檢合格的人員進入考核。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或擬儲備人選,名單在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盟人事考試網站上公示7天。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或儲備資格,按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體檢合格后,再行考核。
高層次人才招聘
(一)招聘方式。面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公開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12月17日。報名結束后,由盟直單位公開招聘及人才儲備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應聘人員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情況,以緊缺專業為主,按照專業基本對口的原則,確定高層次人才招聘分配方案。未被確定聘用人選的,可以參加招聘及人才儲備考試。
(二)聘用的高層次人才,與聘用單位在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按照事業單位人員聘用的政策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并進行鑒證。
內蒙古興安盟教育局所屬學校2012年招聘人員計劃表
內蒙古興安職業技術學院2012年招聘人員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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