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錫林郭勒正藍旗2012年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實施方案
報名要求
(一)報名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
3、戶籍要求:2011年11月1日前落戶正藍旗常住戶籍
(符合以下兩項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不受落戶時間限制:高考時本人生源地為正藍旗且本人戶籍在學校集體戶尚未落戶其他地區的考生)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7年11月1日至1994年11月1日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具體要求見招聘職位表所列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3、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4、在讀全日制研究生。
5、近三年參加各類招聘考試出現違法違紀行為及不具備良好品行的考生。
實施步驟
招聘工作分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考試、考核、體檢、公示、聘用等七個步驟進行。
(一)編制招聘計劃
由各招聘單位編制本單位的招聘計劃,經旗編辦核準使用空編后,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通過制定招聘計劃。
(二)發布招聘公告
本招聘方案經旗政府審批后人社局通過正藍旗電視臺及部門網站發布招聘信息,及時開展考試報名等相關工作。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
報考者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攜帶本人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以上證件復印件、學籍檔案、近期2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4張,到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報名登記,填寫《正藍旗201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2、資格審查
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要求和條件的,確認無誤后,發放準考證。考生報考時,要詳細、準確、真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并對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對通過提供虛假證件、填寫虛假信息取得考試資格人員一經發現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每個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每個職位參加筆試的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時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將取消或消減該職位招聘計劃人數。凡在報名表中填寫“服從調整”的人員,在本人自愿的條件下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其報考職位進行調整,改考其他職位,否則、視為棄權。
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筆試占總成績的70%,答題方式可選擇蒙漢兩種文字中一種,其中報考蒙漢兼備崗位的考生必須用蒙文答題,本次考試不指定教材和復習范圍,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進行考前培訓。筆試加權前加分因素:一、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加權前加5分。二、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六項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筆試成績加權前加5分,同時具備兩項加分條件的可累計加分。
(二)面試:面試占總成績的30%,按照各招聘崗位筆試加權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以進入面試范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考生,出現最后一名筆試加權成績并列情況時,成績并列者同時進入面試。面試前紀檢、人社部門對進入面試范圍考生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復審,對弄虛作假、偽造證件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其面試資格,并按筆試加權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三)總成績計算:總成績為:(筆試成績+加分)×70%+面試成績×30%。
如考試工作中出現本方案未提到的特殊情況由領導小組根據實際集體研究決定。
內蒙古錫林郭勒正藍旗2012年招聘事業單位人員職位表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