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政府禮堂2012年招聘人員招聘范圍、條件及程序2012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在年度進人計劃總量控制范圍內,優先考慮急需補充緊缺專業人才的部門和單位,凡符合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或技能條件;4、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6、具有呼倫貝爾市戶籍或為呼倫貝爾市生源; 7、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報考資格: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2、被開除公職的;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4、試用期內尚未轉正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情形。6、按照國家人社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考試、體檢與考核(一)考試內容為筆試及面試。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職業能力測試和專業知識,所占權重為公共基礎知識、職業能力測試占20%,專業知識占80%,重點考察考生對專業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面試主要考察應試人員的專業實際操作能力和對專業工作實務案例的現場分析處理能力。(二)每個招聘崗位與報考人數達到1:5及以上方可開考。(三)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俄羅斯族考生在筆試成績加權前加5分;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學生、“社區民生志愿者”、“特崗教師”以及列入市級人才儲備計劃,且儲備期滿考核合格的儲備人才,在筆試成績加權前加5分。同時具備以上兩個加分條件的,累計加8分。(四)各招聘崗位按計劃聘用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擬進入面試范圍人選,在呼倫貝爾市人才網上公布,并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面試考務費按有關標準收取。(五)面試工作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加權計算考生的總成績。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及該崗位計劃聘用人數與進入體檢范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并在呼倫貝爾市人才網上公布。擬錄用人員的體檢在組織、人社部門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經領導小組同意,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六)通過體檢的擬聘用人員,由組織、人社、紀檢部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考核,主要考核擬錄用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用,經領導小組同意,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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