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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所屬事業單位2012年招聘14名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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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所屬事業單位2012年招聘14名工作人員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所屬事業單位2012年招聘14名工作人員

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戶籍要求:內蒙古生源高校畢業生或具有內蒙古 戶籍(發布招聘公告前戶籍在內蒙古)的人員;對非內蒙古生源高校畢業生或不具有內蒙古戶籍,但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和學位的人員以及在我區服務的 “大學生村官”、“西部計劃志愿者”、“民生工作志愿者”、“農村牧區特崗教師”、“三支一扶”大學生和列入旗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儲備計劃的 “儲備人才”(以下簡稱“六項目”人員),符合崗位要求的也可以應聘。

4. 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76年5月29日至1994年5月29日期間出生)。

5.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 報考自治區專家服務中心“廳機關電子政務管理”職位的應聘者不要求工作經歷。其他職位:報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的職位,要求報考者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報考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的職位,要求報考者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招聘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 經歷。該經歷是指具有在旗縣以下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國有企事業單位,嘎查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參照《關于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

畢業后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到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工作,屬于社會實踐,不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7.招聘“六項目”人員的職位,只限“六項目”人員報名。根據自治區有關規定,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專設“六項目”人員崗位后,“六項目”人員不再實行加分政策。“六項目”人員符合下列條件方具備報名資格:①在我區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期滿未超過3年(2009年5月29日—2012年5月29日期間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②未占編制正式錄用到機關或聘用到事業單位工作。

8. 招聘崗位及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詳見《2012年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 現役軍人、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尚在試用期內的。

2. 2013屆及以后的非成人教育在讀大學生(含研究生)。

3.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人員。

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為 2012年5月29日9:00時至6月7日17:00時。

(二)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應聘人員須登陸內蒙古自治區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sdsgwy.com/(http://www.impta.com/)進行網上報名。應聘人員報名時,需按照要求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和應聘崗位,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應聘條件;報名與參加筆試、專業測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應聘人員須對在網上所提交資料的真實 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報名序號是應聘人員確認是否成功報名、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的重要依據,請務必牢記。

(三)每個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每個招聘崗位的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達到1:4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將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計劃,其中,招聘碩士研究生學歷的崗位經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四)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5月29日開始在網上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在應聘人員網上報名后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截止6月8日)。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審查的人員,應說明理由。

(五)報名費及考務費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標準執行。報名費20元,公共科目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即每名應聘人員需在網上交報名費和公共科目筆試考務費120元;交費時間截至2012年6月10日。未按照要求在6月7日前上傳照片或未在6月10日前交費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因報名交費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被取消的職位,將于6月11日在報名網站公布。報考這些職位的考生,其所交費用由內蒙古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通過網上銀行自動退到報考者交納報考費的銀行卡里。

(六)應屆大學生畢業當年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免收報名費、筆試考務費、 專業測試考務費,上一年畢業生減半收取。應屆畢業生需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和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上一年畢業生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和畢業證原件,由本人或他人代辦(或郵寄方式)到內蒙古自治區就近的盟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減免費用資格審查。在呼和浩特市地區的考生,到內蒙古人事考試中心進行減免費用 資格審查。在資格審查中,有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一律取消考試資格。

(七)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務必于2012年6月14日至6月16日登陸內蒙古自治區人事考試信息網自行打印準考證。

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包括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測試(面試)兩項內容。

(一)公共科目筆試

1. 公共科目考試為《綜合素質測評

2.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3. 筆試提供蒙古語試卷(使用蒙古語試卷的應聘者請在報名時注明)。蒙漢兼通招聘崗位,公共科目(筆試)必須使用蒙古語試題,專業測試(面試)用漢語答題。

4. 公共科目筆試考試時間:2012年6月17日(周日)上午9:00—11:00《綜合素質測評

5. 公共科目筆試地點:設在呼和浩特市(詳見準考證)。

6. 筆試成績加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總成績上加2.5分。

7. 筆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筆試總成績=《綜合素質測評

筆試結束后,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分崗位將應聘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專業測試人選。對同一崗位因成績并列而超過1:3比例的所有應聘人員全部進入專業測試;對1:1及以下的,以本次考試實際參加考試人員的平均成績作為最低分數線確定應聘人員是否進入專業測試范圍。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和進入專業測試范圍人員名單在http://www.sdsgwy.com/內蒙古自治區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

(二)資格復審

1. 進入專業測試范圍應聘人員,必須登錄內蒙古自治區人事考試信息網打印《報名登記表

2. 招聘職位要求報考者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含基層)的,應聘人員須提供工作(服務)單位的證明(證明中應有具體工作崗位、工作起止時間、單位地址、有關負責人姓名和聯系電話等內容)或提供工作(服務)單位工資發放表等相關證明材料。

3. “六項目”人員,需項目主管部門進行核實。“儲備人才”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正式列入旗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日常管理;未占編制正式錄用到機關或聘用到事業單位工作。 “儲備人才”應聘者,須在6月16日前自行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

因資格復審不合格、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等情況致使專業測試名額空缺的,從該崗位未進入專業測試的應聘人員中,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

(三)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當場評分、當場公布成績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

專業測試(面試)內容:基本能力及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

報考蒙漢兼通職位的考生專業測試(面試)用漢語答題。報考其他職位的考生專業測試(面試)可以用蒙語答題,專業測試(面試)現場配備蒙語翻譯,并準備錄音器材。進入專業測試(面試)的應聘人員按筆試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抽簽確定應聘人員專業測試(面試)的先后順序。

專業測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專業測試(面試)結束后,以筆試總成績占60%,面試總成績占40%的比例加權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專業測試(面試)總成績×40%。

政 策 咨 詢:0471—6944922 6946437

報名技術咨詢:0471—6287995 6601705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所屬事業單位2012年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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