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烏蘭浩特市2011年選聘80名高校畢業生
選聘人數
(一)面向全國選聘大學本科畢業生50名。
(二)面向全國選聘研究生畢業生30名。
資格條件
(一)參加選聘的高校畢業生應具備以下資格:
應為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含專升本),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不含定向、委托培養),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其他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領導,作風踏實,具有開拓進取和奉獻精神;
2、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行為;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具備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
5、身心健康。
選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參加選聘者應統一填寫報名登記信息表,并如實提供相關證件或材料。
1、報名登記信息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籍貫、出生地、身份證號、畢業院校、專業、學歷及證書號、學位及證書號、健康狀況、個人簡歷、家庭成員、社會關系和聯系方式等內容。
2、相關證件材料包括: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6張、畢業證、學位證、本人學籍檔案、身份證及上述證件復印件各1份。
3、報名時間:10月21日—11月10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4、報名地點:烏蘭浩特市公開選聘高校畢業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烏蘭浩特市委政府綜合樓1014室)。聯系電話:0482—8299128聯系人:李廣成
5、報名收考務費150元。
(二)資格審查
每位報名者報名結束后,隨即開展資格審查工作,嚴格認定報考人員的年齡、學歷等基本情況。符合條件的大學本科畢業生,資格審查后進入筆試程序。符合條件的研究生畢業生,資格審查的同時進行政審,合格者人數未超過擬聘人數時,合格者直接進入確定人選程序。
資格審查結果統一在烏蘭浩特市委政府綜合樓前進行公告。審查合格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發準考證。
(三)筆試面試
大學本科畢業生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法確定擬選聘初步人選。考試不劃定復習范圍,不指定參考資料。試題從題庫中抽取。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擬聘用人數的比例應達到3:1,如達不到,按此比例相應減少選聘人數。考試一律采用漢語答題。
1、筆試。筆試實行百分制,采用閉卷形式進行。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選聘人數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及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在烏蘭浩特市委政府綜合樓前進行公告。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面試實行百分制,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當場評分、當場公布成績。面試時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
(四)確定人選
1、大學本科畢業生: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權重計算總成績。少數民族(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區民生志愿者、西部計劃志愿者、特崗教師、中小企業儲備人才在總成績基礎上加1分。總成績確定后,按選聘人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初步人選,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同時確定為初步人選。
2、碩士及以上學位研究生:經資格審查和政審合格者未超過擬聘人數時,根據資格審查和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初步人選。經資格審查和政審合格者超過擬聘人數時,對資格審查和政審合格者進行面試,按照面試成績確定擬聘用初步人選。面試方式與大學本科生面試一致。
大學本科畢業生的總成績及全部擬聘用初步人選名單在烏蘭浩特市委政府綜合樓前進行公告,同時在報名地點發放擬聘用初步人選體檢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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