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方式
由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共同組織實施。
二、招考計劃
共招考雇員19名,其中女雇員4名。
三、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符合報考條件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朝陽地區常住戶口;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為20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4年2月24日(含)至1994年2月24日(含)期間出生);
5.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2.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3.受過刑事處分、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4.有關法律規定不得雇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實施步驟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4年2月24日至2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至4:00。
報名地點:朝陽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朝陽市機場路,市國稅局南50米)。
2.報名者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原件、學位證原件和4張近期同版免冠一寸正面彩色照片。報名費每人50元。
3.報考人需填寫《朝陽市公安局文職雇員報名信息登記表
4.考生于3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至4:00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二)筆試
1.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考生參加筆試時,應攜帶身份證、準考證、鋼筆或碳素筆、2B鉛筆及橡皮。
3.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評定后,按招考計劃1:2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最后一個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并列者,均參加面試。
筆試成績可通過朝陽人事人才網(www.lncyrc.com.cn)(www.sdsgwy.com )查詢。
(三)面試
面試工作由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組織實施。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合格的不能雇用。
實行筆試、面試成績權重計分法。筆試成績的權重比例為40%,面試成績的權重比例為60%。
根據權重成績,按招考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權重成績并列者,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確定體檢和考核(政審)人選。
聯系電話:
朝陽市公安局: 0421-2610827
朝陽市公務員局:0421-265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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