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的基本條件
1.報考人員現在必須是具有朝陽縣戶籍;父母有一方或配偶在朝陽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縣域外戶籍畢業生也包括在報考范圍之內;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10月至1995年10月期間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本職工作,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和奉獻精神,遵紀守法,熱愛學習,作風正派,儀表端正;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招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專業)條件,具體崗位招聘情況如下表:
7.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報考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4:00;
2.報名地點:朝陽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www.sdsgwy.com)
3.報名辦法:本次招考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報考者應持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首頁及本人頁,父母單位或配偶單位證明);
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近期免冠同版1寸彩照3張;
考試費100元。
4.報名者按照公布的職位和專業報名,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5.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步進行,通過資格審查后,核發準考證;
(二)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考生報名時,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或與招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在資格審查和聘用審批時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3、考生自報名至考試(筆試、資格審查、面試)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考試機構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考試安排
(一)筆試
1、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所有報考者均參加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常識判斷、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全部為客觀性試題。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報考者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報考者須攜帶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參加考試。
(二)面試
1、面試比例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按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如筆試成績相同,一并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法,滿分100分。
(三)成績計算
筆試、面試成績的權重分別為筆試占70%、面試占30%,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x70%+面試成績x30%。
聯系電話:0421——2801424 2812148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