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2年7月27日(含)至1995年7月27日(含)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本職工作,有責任心;
4、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為2013年7月31日前當年畢業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國家統一招生的2011、2012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對待。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7、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或者近五年曾受過治安處罰的;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尚未解除的;曾被辭退、開除公職或學籍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其他情形的,均不得報考。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
報名時間:2013年7月27日至2013年7月31日8:30時—17:00時。
報名地點:鞍山市職業病防治院www.sdsgwy.com五樓會議室(鐵西區第十二中學對過)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免費報名。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考生報名時,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原則上由報考者本人報名,并攜帶:(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復印件;(3)填寫《鞍山市直屬公立醫院招聘高端人才報名表
報名中,若出現符合報名條件人員不足,達不到開考比例情況時,將取消或調整招聘計劃。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內容主要包括崗位資格條件中的年齡、性別、學歷、專業等。考生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或與招聘條件不相符的,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應聘人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寫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招聘單位與其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導致后果,由應聘人自負。
2011、201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的,須提供未就業證明(樣式附后)。其中,檔案仍保留在原畢業院校未就業的,由原畢業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或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出具;檔案已轉到縣(市、區)級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或畢業生就業工作機構保管未就業的,由相應的檔案保管部門出具。
政策咨詢電話: 0412-6456011
聯 系 人: 關 欣 朱晨曄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法。面試開考比例為1:2,主要測試崗位工作的相關專業知識。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擬聘人選。
具體面試的時間、地點詳見面試公告。
四、體檢
體檢時間、地點、方式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將在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鞍山市公立醫院管理局網站(http://www.asrs.gov.cn)公布。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五、考察
由鞍山市公立醫院管理局直屬醫院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重點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實際工作能力等,對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出現的崗位空缺,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從面試合格人員中遞補。
六、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向社會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2013年鞍山市公立醫院招聘高端人才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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