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鞍山岫巖縣2012年招聘特崗教師
招聘對象、條件、原則及數量
(一)招聘對象
2010年以后畢業的(含2010年)具有專科以上學歷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其中,專科畢業生必須為師范專業;報名者應同時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要求和招聘崗位要求。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
3、熱愛農村教育事業,自愿到農村學校任教;
4、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大學期間未受過任何違紀處理;
5、有符合崗位職責要求的學歷、資格和工作能力;
6、具有履行教師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無傳染病或精神病史。
(三)招聘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擇優招聘的原則;
(四)招聘數量
共計招聘76名,見附表一。
考試內容
1.教育基礎知識測試(筆試)
教育基礎知識測試滿分100分,考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及職業道德(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師資格條例)。
考試內容上,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及職業道德,內容比例大致為6:3:1。
考試題型上,客觀題占80%,主觀題占20%。
考試時間為150分鐘。(筆試)考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根據全省招聘計劃和考試成績,劃定本科目最低控制分數線。按成績由高到低以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最后一名成績并列同時參加面試)。筆試時間及地點見筆試通知書。
2、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面試)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面試)內容是根據抽取的教材章節進行說課。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面試)工作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監察局共同監督指導下,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結束后,由市教育局將筆試、面試成績匯總后,統一向社會發布。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考核、公示
考生的教育基礎知識測試(筆試)成績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面試)成績按照4:6的比例計入個人總分。并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總成績相同者按照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成績(面試)確定排名),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考計劃1:1的比例確定考核和體檢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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