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鞍山海城市2012年招聘特崗教師
一、 招聘對象、條件、原則及數量
(一)招聘對象
2010年以后畢業的(含2010年)全日制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研究生學歷需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報名者應符合招聘崗位要求。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
3、熱愛農村教育事業,自愿到農村學校任教;
4、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大學期間未受過任何違紀處理;
5、有符合崗位職責要求的學歷、資格和工作能力;
6、具有履行教師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無傳染病或精神病史。
(三)招聘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擇優招聘的原則;
(四)招聘數量
共計招聘100名,見崗位需求信息表。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遼寧省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每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由鞍山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廳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初審。
2、繳費。考生到市教育局領取準考證時并繳納考務費,考務費為100元人民幣。
3、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由鞍山市教育局組織,鞍山市人社局負責相關指導工作。
三、考試內容
1.教育基礎知識測試(筆試)
教育基礎知識測試滿分100分,考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及職業道德(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師資格條例)。
考試內容上,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及職業道德,內容比例大致為6:3:1。
考試題型上,客觀題占80%,主觀題占20%。
考試時間為2.5個小時。
省教育廳、省人社廳根據全省招聘計劃和考試成績,劃定本科目最低控制分數線。
鞍山市教育局在教育基礎知識測試(筆試)成績達到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復審,按照各崗位招生計劃數1:2的比例從高至低確定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說課)的考生名單。
2、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說課)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內容為考察所報學科所必需的基本技能。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說課)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線,不及格者無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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