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朝陽市朝陽縣事業單位2012年考試聘用工作人員
報考條件
(1)報考人員現在必須是具有朝陽縣戶籍;父母有一方或配偶在朝陽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縣域外戶籍畢業生也包括在報考范圍之內;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6年5月至1994年5月期間出生);
(4)報考人員須是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內統一招收的全日制畢業生;
(5)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本職工作,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和奉獻精神,遵紀守法,熱愛學習,作風正派,儀表端正;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招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7)2005年朝陽縣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辭職人員,可以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報考程序
(一)聘用職位、專業要求及計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2年5月15日至5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4:30;
2、報名地點:朝陽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3、報名辦法:本次招考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考試費180元。報名時報考者應持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復印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或父母單位或配偶單位證明(需寫明雙方身份證號及何種關系);
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
近期免冠同版1寸彩照3張;
4、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步進行,通過資格審查后,核發準考證;
5、5月29日在朝陽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領取準考證。
(三)注意事項
1、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招考職位。
2、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考生報名時,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或與招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在資格審查和聘用審批時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對招考職位未達到開考比例(開考比例為1:2),調整或取消該職位招考計劃,調整或取消的職位將在朝陽縣政府網站上公布,報考已取消職位的考生,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報考其他符合招考條件未被取消的職位。未按規定時間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5、考生自報名至考試(筆試、資格審查、面試)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考試機構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考試安排
1、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所有報考者均參加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常識判斷、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等,全部為客觀性試題;
2、筆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報考者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報考者須攜帶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參加考試;
3、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如出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
4、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法,滿分100分。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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