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務員考試報名信息修改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證、照片進行報名,否則造成其他考生無法進行網上報名確認等情況而引起糾紛的,需承擔全部責任。報名過程中,經考生申請,可更改以下兩類報名信息:1.姓名中明顯的錯別字、同音字、形似字。在修改報名信息時考生應出示身份證,只有本人身份證信息與網上報名填報信息一致方可進行修改。2.身份證號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個別錯誤數字,在姓名一致的情況下,可以更改。其它報名信息,未經招考部門同意,不得更改。考生更改報名信息均應填寫《報名信息更改申請表
特別提醒:筆試準考證是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重要憑證,考生在筆試結束后仍須保存好準考證,建議考生下載保存到本地計算機或多打印幾份留存,以備后期其他環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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