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等級及科目 2013年吉林省各級機關錄用公務員考試采取分級考試的形式進行,公共科目筆試試題由省里統一命制。報考省直、市州直機關(含長春市所轄區)和選調生職位的考試級別為甲級,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應考須知主要測察考生從事國家機關工作應具備的基本判斷、思維能力。 試題結構包括數量關系、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常識判斷和資料分析五個部分。全部為四擇一的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90分鐘,滿分100分。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5、資料分析資料分析試題著重考察考生對文字、圖形、表格三種形式的統計資料進行綜合分析推理與加工的能力。針對一段資料一般有1~5個問題,考生需要根據資料所提供的信息進行分析、比較、推理、計算,才能從問題后面的四個備選答案中選出符合題意的答案。
(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的作答要求及施測程序1、《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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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論測驗應考須知申論測驗主要通過考生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重點測察考生把握現象、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申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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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農村工作常識
五、《街道工作常識
六、專業考試應考須知 部分招錄職位確需進行專業考試的,須按照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報經省或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專業考試由招錄部門負責在面試前組織,并通過招錄公告面向社會公布專業考試具體科目設置情況及相關事宜。特殊職位的專業考試,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后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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