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白城市2012年招考招聘28名選調生
選調對象
省內外全日制國民教育院校2011年和2012年畢業的大學本科生、研究生。民辦院校及獨立二級學院不列入招錄范圍。
選調資格條件
除具備《2012年白城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好,組織觀念強,作風樸實,有吃苦和奉獻精神。
2、學習成績優秀,基礎知識和專業理論知識扎實,具有一定的語言表達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8月6日以后出生),且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2年8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相應的學位。
4、在校期間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學生干部(班級班長、團支部書記,學校、院系學生會干部)或優秀畢業生(上述條件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5、身體、心理健康,符合錄用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適應基層工作需要。
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與全省公務員招錄工作同步進行。具體步驟如下:
1、個人申報職位、高校組織推薦。委托各高校通過校園網等形式宣傳選調生工作,并負責組織推薦。學生個人提出申請,高校對報名學生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組織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填寫《2012年白城市選調生報名推薦表
2、資格復審、網絡報名。白城市委組織部于8月7日前對各高校推薦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并及時向考生反饋復審結果。經復審合格者于8月7日—14日自行登陸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按照第一志愿填報的職位報名,在《2012年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3、考試。考試包括公共科目筆試和面試,與2012年全省公務員考試一并進行。筆試時間為9月15日,具體要求和安排詳見《2012年吉林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4、體檢、考核和錄用
根據考生報考的職位和筆試、面試的總成績,按照考生報考的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錄取崗位出現空缺時,根據考生成績和填報的第二、第三志愿進行調劑。體檢由市委組織部指定醫院,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的體檢標準執行。對體檢合格人選按1:1比例由招考部門按照《吉林省錄用公務員考核實施細則
新錄用的選調生為國家公務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職,并辦理相關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錄用資格。選調生要與所報考單位簽訂協議,試用期滿后三年內不得調動,滿三年后再進行公務員登記,違反此規定的取消其公務員身份。
相關要求
1、考生與招考單位在職人員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工作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在校期間受過各類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不得報考。
3、考生和各高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4、白城市委組織部將及時將選調工作的有關信息在白城黨建網上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
咨詢電話:0436-3235855 322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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