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山市直事業單位招聘18名工作人員
招聘條件(一)基本條件1、具有白山市(含白山市所轄縣、市、區)戶籍或考入大學前具有白山市戶籍。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3、年齡一般為35周歲以下(1976年9月30日前出生)。4、身體健康。(二)崗位條件見正文下方附件:《2011年白山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
(一)發布簡章通過長白山之窗網站、長白山日報、白山電視臺、白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招聘簡章。(二)報名與資格審查1、報名時間和地點:2011年9月22日8時30分至9月29日16時到白山市考試中心報名,其中9月24日—25日休息。2、報名要求:(1)報名者須填寫《白山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
4、開考人數同一崗位的報考人數在招聘人數3倍以上的開考,不足3倍的,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5、領取準考證憑報名者有效身份證到白山市考試中心領取準考證,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考務咨詢電話:0439—5081251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及時通知相關事宜。(三)考試考試由白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白山市考試中心承辦。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00分。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準考證。筆試后,應試者可通過“12333”電話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和本崗位考試名次。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面試人員數比招聘崗位數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3︰1比例和前三名并列人數超過3名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前三天,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白山市考試中心對面試者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當場打分,滿分100分。進行專業答辯的,仍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滿分100分,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專業能力和解決本專業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總成績,滿分100分。進行專業答辯的按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專業答辯成績40%計算總成績,滿分100分。計算考試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政策咨詢電話:0439—3224071監督舉報電話:0439—3226997附件:《2011年白山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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