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條件
報考公安機關要求18-27周歲
據了解,此次招錄范圍和對象包括: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截至2011年8月20日服務期已滿并考核合格,經國家和我省選派的“四項目”(即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列入專門計劃的“四項目”人員,不再實行加分政策。
報基層司法行政機關的考生報考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5年8月20日至1993年8月20日期間出生);報考基層公安機關的考生報考年齡為18周歲以上、27周歲以下(1983年8月20日至1993年8月20日期間出生)。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雙側裸眼視力在4.8以上。報考第二學士學位試點班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本科以上學歷。報考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試點班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專科試點班的,須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除上述條件外,報考人員還應符合職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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