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衛生廳2011年招聘執業醫師到鄉鎮衛生院工作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大對鄉鎮衛生院的支持力度,提高鄉鎮衛生院的服務能力和業務水平,滿足廣大農村居民基本醫療衛生需求,緩解城鄉衛生人力資源分配不均的現狀,實 現城鄉衛生事業統籌、協調、快速發展,衛生部、財政部決定在我省開展鄉鎮衛生院招聘執業醫師試點項目,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執業醫師到鄉鎮衛生院工作。依 據衛生部、財政部和《吉林省衛生廳、吉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2011年度吉林省鄉鎮衛生院招聘執業醫師試點項目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六、相關待遇 (一)服務期間,中央財政對招聘執業醫師按每人每年2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省財政按每人每年5000元標準給予補助,用于招聘執業醫師的工資收入。 (二)招聘醫師在服務期間,符合晉升上一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按有關政策規定申報評審(考試)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三)鼓勵和支持招聘執業醫師參加各類業務培訓、進修和短期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在招聘執業醫師的5年聘任期內,應優先安排到上級醫療衛生機構進修或培訓。
七、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自愿報名。個人登錄省衛生廳網站,下載打印《吉林省鄉鎮衛生院招聘執業醫師項目應聘執業醫師報名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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