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務員考試2011年錄用人數信息
2011年全省各級機關擬考試錄用公務員3705名。
1、省直機關用于錄用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計劃數不得低于省直機關錄用總計劃數的80%;
2、市州(含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的市州局)機關可根據實際需要合理設置招錄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的比例;
3、縣(市、區)以下機關錄用2011年全日制應屆高校畢業生的計劃數不得低于縣(市、區)以下機關錄用總計劃數的70%;
4、鄉鎮機關用于錄用優秀村干部和街道辦事處用于錄用優秀居委會干部的錄用計劃數不得低于所在縣(市、區)鄉鎮機關和街道辦事處錄用總計劃數的10%,面向本縣(市、區)進行招錄;
5、鄉鎮機關和街道辦事處定向招錄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比例不得低于鄉鎮和街道辦事處錄用總計劃數的10%不得設置專業等其他條件;
6、縣(市、區)以下機關可結合實際,拿出部分職位面向當地企事業單位或工人、農民招考,這部分職位報名資格條件中可增加本地戶籍限制,其中報考鄉鎮機關的鄉鎮站、辦、所(所長、主任)年齡可在40歲以下。該職位設置比例,省里不做統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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