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各位考生:2009年吉林省政法干警考試部分職位取消13日起可以改報
報考基層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定向招錄的考生:
按照《2009年吉林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面向社會定向招錄公告
具體是:已報考附表1職位的考生可改報附表2中所列職位;已報考附表3職位的考生可改報附表4中所列的職位;已報考附表5職位的考生可改報附表6中所列的職位。未及時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責任自負。此次取消的職位將待筆試結束后,再按照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則,在報考公安機關各招錄培養職位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依據有關規定公開進行二次報名,具體報名辦法另行通知。
改報職位資格審查時間為8月13日8時30分至8月14日17時。
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即可進行網上繳費確認,繳費確認截止時間為8月15日16時30分。通過網上成功支付考試費用后即為報名確認工作結束。僅報名未經繳費確認的考生報名無效。
附:1、本科層次取消的招錄職位(表1).xls
2、本科層次可改報的招錄職位(表2).xls
3、專科層次面向退役士兵招錄取消的職位(表3).xls
4、專科層次面向退役士兵招錄可改報的職位(表4).xls
5、專科層次面向應屆畢業生招錄取消的職位(表5).xls
6、專科層次面向應屆畢業生招錄可改報的職位(表6).xls
吉林省公務員局
吉林省公安廳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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