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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申論變化趨勢最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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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申論變化趨勢最新分析

2000年—2004年中央國家機關及地方的申論考試雖在命題形式上有一定差別,但都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傳統的“三段論”模式。這種三段式遵循“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科學原則,一般包括三個部分:一是對材料的理解、分析、整理、歸納、概括、綜合;二是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三是對問題、對策進行論證。一般這三方面的內容是通過三個問題來體現。“三段論”式的模式,多年采用過于僵化,很難考查出考生的真實能力,改變題型結構勢在必行。因此題目要求往往會有變化,可能會變為“二段三問”或者“二段二問”或者干脆“一段三問”,但是無論提問形式怎么變,申論考核內容都不會發生本質變化。

一、題型越來越豐富化

第一,從題目的整體結構方面來看,由“概括問題——解決問題——申論論述”的三段式向“概括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申論論述”的四段式結構轉變。申論的基本題型是概括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和申明論述。2000—2002年中央國家機關及地方的申論考試都是遵循“概括問題——解決問題——申明論述”的結構。這種結構反映中,第二題和第三題重復考查了考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很多考生由于不太明白這種模式下第二題和第三題在答題層次上的區別,往往把第二題的答案搬到第三題,只是論述的更為詳細一些,這就使得他們的得分不理想。中央國家機關的申論考試在2003年去掉了概括部分,變為“解決問題——申明論述”兩部分;2004年去掉了解決問題部分,變為“概括問題——申論論述”兩部分;2005年增加了分析問題部分,去掉了解決問題部分,變為“分析問題——概括問題——申明論述”三部分;2006年變為“概括問題——分析問題——申明論述”三部分,不過在申明論述部分明確要求解決問題,而不再是單純地論述一個觀點;2007年和2008年基本延續了這一結構,而且論述部分明確要求解決問題,不過分析部分題型更為豐富。這也使得2007年、2008年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申論科目的難度進一步加大,很多考生不適應這些新題型。

第二,從題目的具體類型看,可以說是靈活多變,幾乎每年都有一個新的變化。以概括題目為例:2006年吉林省申論考試要求概述材料的主要內容及當前戶籍制度的弊端;2007年吉林省申論(甲級)考試假設考生是負責接待某小區業主上訪的公務員,要求根據給定資料,將業主們所反映的問題概括出來,內容得匯報;2007年吉林省申論(乙級)考試要求概述我國人民調解員制度的現狀;2008年吉林省申論(乙級)考試要求根據給定資料反映的我國城鄉居民養老情況,對我國城鄉居民養老問題現狀進行概括。

第三,從具體的題目要求看,分析部分成為題型變化的主要陣地。從2005年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申論)的問題部分我們可以發現,分析部分的提問形式變化最大,以往是針對背景材料所體現的問題提出解決對策,但現在變成命題人已經把對策提出來了,考生的任務是作出選擇,并闡述哪一些有效,為什么,哪一些無效,為什么。我們把這種模式叫做“對策有效性分析”。從2005年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出現“對策有效性分析”這一主觀問題客觀化的題型之后,無論是國家公務員考試還是各省市公務員考試的申論試題都非常重視分析能力的考核,2008年吉林省申論試題分析題的考核方式基本延續了2008年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分析題的考核方式。

例如:2008年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申論科目(甲級)的第四題:

文中的“自主權”指什么?(150字)(10分)

2008年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申論科目(乙級)的第二題:

資料5介紹了天津市塘沽區民政部門對“居家養老”方式的嘗試。請概括其做法的長處,分析并提出其他地方借鑒該做法時應注意的問題。要求:條理清楚、語言準確,字數不超過300字。(25分)

應該說,這些題型的變化不是突然襲擊,在各個地方的申論考試中都能夠看出蛛絲馬跡,如2005年和2006年的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中出現的判斷型分析題就在2002年上海市公務員考試中出現過,而2006年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申論科目題型的變化更是與2006年山東省考試有很多相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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