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黑龍江省煤田地質局所屬單位2010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
報名
報名時間:2010年6月28日—2010年7月3日。報名方式:報名者可通過電子郵箱在招聘單位報名,招聘單位應在報名日期截止前將符合條件應聘人員登記表(表式詳見附件3)交省煤田地質局人事處。
筆試與面試時間(7月12日—7月15日,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時應試人員須攜帶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學校證明)、學位證原件。按照省人保廳《關于省直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
一、單位簡介
省煤田地質局是省工信委領導下的從事煤炭資源勘探,承擔煤田地質科學研究,開展各項工程勘察和地質測試、化驗、試驗等工作,為國家和黑龍江省的經濟建設提供煤炭資源保障的國有地勘事業單位。主要職責任務是:根據國家和省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計劃安排,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煤田地質勘查工作;面向區域經濟,面向市場,從事煤炭及相關礦產資源勘查和工程勘查工作,開展各種經營活動,向社會提供服務。
省煤田地質局下屬6家正處級事業單位,分布在哈爾濱、雞西、雙鴨山和七臺河市。全局共有職工5000多名,其中高中級專業技術人員500多人。
二、招聘原則
面向社會,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錄取。
三、招聘計劃(詳見附件2)
四、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備與招聘崗位和專業相應的統招學歷、學位的應屆畢業生。
(四)身體健康。
(五)參加我省服務基層項目且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可享受省政府黑政發〔2009〕30號文件中明確的相關加分政策。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0年6月28日—2010年7月3日。
報名方式:報名者可通過電子郵箱在招聘單位報名,招聘單位應在報名日期截止前將符合條件應聘人員登記表(表式詳見附件3)交省煤田地質局人事處。
具體招聘單位是:
1.省煤田地質一○八勘探隊(地址:雞西市雞冠區中心大街305號)
報名聯系電話:0467—2396653聯系人:陳少楠
電子郵箱:csn108@tom.com
2.省煤田地質一一○勘探隊(地址:雙鴨山市站前路34號)
報名聯系電話:0469—2396653聯系人:張東發
電子郵箱:Hmd110@126.com
3.省煤田地質二○四勘探隊(地址:七臺河市桃山區景豐路22號)
報名聯系電話:0464—8258981聯系人:姜成才
電子郵箱:Hmd204rsk@126.com
4.省煤田地質物測隊(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理治街33號)
報名聯系電話:0451—82721047聯系人:夏立冬
電子郵箱:Hmwbgs@163.com
5.省煤田地質測試研究中心(地址:哈爾濱市動力區電塔三道街4號)
聯系電話:0451—82684319聯系人:劉乃杰
電子郵箱:0451-cszx@163.com
6.省煤田地質勘察設計研究院(含基礎公司)(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理治街33號)
聯系電話:0451—82714704聯系人:王菲
電子郵箱:dongmeijichu@126.com
(二)資格審查(2010年7月5日—2010年7月9日)
根據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審查核實,篩選符合條件人選,通知符合條件人員進行筆試、面試。
(三)筆試與面試時間(7月12日—7月15日,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時應試人員須攜帶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學校證明)、學位證原件。
根據有關規定,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但由于目前地勘單位招收主體專業畢業生困難,對地勘單位主體專業(地質勘查、物探、探礦工程、水文與工程地質、測繪工程)可暫不按上述比例。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先筆試后面試。筆試內容以工作崗位所需專業知識為主。筆試后,按錄用人數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臨場應變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筆試和面試分別以百分計,核算總成績中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
(四)人選確定、考核和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成績,確定初步人選,報省工信委人事處審查同意后,進行考核和體檢。對考核和體檢有問題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按考試成績順延聘用他人。
(五)公示和聘用
對考核和體檢合格的人選在單位及省人事廳指定網站進行公示,如無問題,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報有關部門辦理接收、核定工資、落編等手續,并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招聘工作由招聘單位人事部門、省煤田地質局人事部門負責,省工信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并監督實施。
六、實行試用期制度
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關待遇
一經聘用,享受國家及省統一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學歷或專業技術職稱人員的工資待遇;試用期滿,按聘用的崗位,享受相應的崗位績效工資。
八、招聘紀律
(一)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應聘人員,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對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弄虛作假、營私舞弊或以權謀私等行為的,一經查實,予以調離人事工作崗位,并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四)監督電話:0451—87130130(省人保廳)
0451—87130315(省紀檢委駐人保廳監察室)
0451—82800124(省工信委)
計劃.xls
應聘人員登記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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