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人員可在2010年4月21日9:00至4月25日18:00期間,登陸報名網站,按要求注冊個人基本信息、上傳本人電子照片并選擇職位報名(報名方法和注意事項可在《報考指南
查詢資格審核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0年4月21日9:00至4月26日18:00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審核結果。
考試時間:定于2010年5月29日(以準考證上的時間為準)。
筆試:管理類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為滿足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依據《哈爾濱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暫行辦法
一、招聘計劃及發布方式
2010年哈爾濱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30人。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即日起在原哈爾濱市人事編制信息網(http://www.hrbrsj.gov.cn)、原哈爾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blss.gov.cn)、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arbin.gov.cn)、東北網(http://www.dbw.cn)、公務員考試信息網(http://www.sdsgwy.com)、哈爾濱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網站(http://www.hrbsyzp.com)發布《2010年哈爾濱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
二、招聘條件
基本條件為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特殊職位可放寬到中專),報考年齡為:管理類35周歲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專業類40周歲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職以上職稱的人員,報考專業類職位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具備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要求和其它資格條件。詳細內容,請閱讀《招聘計劃
三、報名方法
報考2010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注冊個人基本信息、照片上傳、報名、資格審核、網上繳費、打印準考證、查詢筆試成績等均通過網絡進行。
(一)職位查詢
各招聘部門具體的招聘人數、職位、類別、資格條件等詳見《招聘計劃
(二)網上報名
本次報名網站是:哈爾濱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網站:http://www.hrbsyzp.com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報考人員可在2010年4月21日9:00至4月25日18:00期間,登陸報名網站,按要求注冊個人基本信息、上傳本人電子照片并選擇職位報名(報名方法和注意事項可在《報考指南
2.查詢資格審核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0年4月21日9:00至4月26日18:00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審核結果。
3.網上繳費。報考人員應在2010年4月21日9:00至4月27日18:00,通過注冊的帳號和密碼登陸報名網站進行網上銀行繳費,系統提示繳費成功后即為報名結束。
(三)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應在2010年5月10日9:00至5月16日16:00,登陸報名網站,憑用戶名和密碼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四)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2.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考人數達不到1:5的比例,將縮減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職位。
4.報名時,報考人員要詳細閱讀《誠信承諾書
5.筆試政策加分人員。
(1)對高校畢業生參加到我市農村基層服務期滿后3年內報考本次事業單位招聘(含哈市生源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筆試成績加5分,服務期滿被評為優秀等次的,再增加2分;
(2)對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期滿后的,筆試成績加5分。
報名結束后,由市考錄主管部門在筆試前進行現場加分資格審核確認(具體時間和地點網上另行通知)。
6.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在筆試結束后憑市、區、縣(市)級民政部門或扶貧辦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證金證明(原件)、低保證(復印件)或農村特困證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在指定時間和地點(網上另行公布)經考錄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后辦理返還考試費用事宜。
7.政策咨詢電話:18745722010、18745722011
技術咨詢電話:13149506336、15846001297
上一頁[1][2][3]下一頁
四、考試辦法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擇優聘用。
(一)筆試
1.考試時間:定于2010年5月29日(以準考證上的時間為準)。
2.筆試:管理類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3.考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考生考試時需攜帶準考證、有效身份證進入考場(其它證件無效)。每名考生需準備黑色碳素筆、2B鉛筆和橡皮。
4.分數線確定:筆試結束后,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招聘職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二)面試管理類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測評其綜合素質;專業類主要采取情景模擬的方式,通過實際操作,進行專業職位所需知識和技能的測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凡進入面試的人選,面試前要進行現場資格確認,考生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戶口簿原件及報名登記表、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相關材料(2010年應屆在校生需持學校主管學籍部門開具的證明)進行現場核對。凡相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達不到標準的,招聘部門報請考錄主管部門同意后,取消報考者參加面試的資格,并依次進行遞補。遞補后達不到1:3比例的縮減招聘人數或取消該職位。
面試后,將筆試與面試成績總分相加合成總成績,按招聘職位人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若總成績出現并列,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三)體檢和考核
體檢統一組織實施,體檢內容及健康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考核由用人單位和用人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考試、體檢、考核合格后,在報名網站公示七天,公示無疑義者,由市考錄主管部門發給《考試合格通知書
五、考試紀律
報考人員必須遵守招考的有關要求,服從考錄主管部門的安排。對在報名、考試、體檢、考核過程中被認定嚴重違紀違規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