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關于“注意從基層和生產一線選拔優秀干部充實各級黨政機關”的精神,激勵村干部團結帶領農民群眾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要求,決定從優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中招錄鄉鎮公務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招考對象為招考職位所在縣(市、區)現任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
報考人員在具備《公務員法
1. 現任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并連續任職6年(兩屆)以上。
2. 報名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1964年9月1日以后出生)。被評為縣(市、區)以上優秀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或相當級別的個人榮譽)的,年齡可放寬到50周歲以下(195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 具有高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
4. 身體健康。
5. 有下列情況的人員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②任職期間本村發生重大責任事件的;③本人受處分不宜報考的;④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
二、招考職位及數額
哈爾濱市所屬道里區、南崗區、呼蘭區、五常市、雙城市、尚志市、巴彥縣、賓縣、依蘭縣、延壽縣、木蘭縣、通河縣、方正縣等13個縣(市、區)的17個鄉鎮崗位。
三、報名方法
報名采取組織推薦的方式到縣(市、區)委組織部報名,由鄉鎮黨委進行資格初審,縣(市、區)委負責資格復審,并將復審合格者名單統一上報市委組織部。對報名人數少于5名的職位,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報考取消職位的考生可改報其他職位。
報名時間、報名地點以及報名的有關要求詳見當地發布的招考公告。
四、招考辦法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堅持德才兼備標準,采取組織筆試、面試、業績量化考察等方式方法,按照群眾公認、注重業績的要求,擇優錄用。
1. 業績量化。(100分)
各縣(市、區)委結合“村民參與、村官承諾”考評活動,制定適合本地實際的業績量化考察工作方案,報市委組織部審核,經審核通過后,在充分結合近幾年年度考察結果的基礎上,由縣鄉兩級黨委嚴格按照方案組織考察。
2. 筆試。(100分)
試題由省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命制,統一評分,內容更突出鄉鎮和農村工作特點,重點測試報考人員對中央、省委、省政府有關農業、農村政策法規的理解、運用和分析解決基層問題能力。
筆試后,按照招考職位數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若筆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則相應擴大面試人選數量。
3. 面試。(100分)
面試原則上采用結構化面談的方式進行,試題由省委組織部統一命制,在省委組織部的組織下由市委組織部具體組織實施。試題結合農村工作實際,重點測試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應具備的基本素質,解決農村基層工作實際問題的能力。
面試后,將業績量化考察成績、筆試、面試成績按照4:3:3權重計算出總成績。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用。按招考職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若總成績出現并列,依次以業績量化考察成績、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程序。
4. 體檢和考察。
體檢由中共哈爾濱市委組織部和市人事局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組織。以能夠正常履職為原則,體檢有不合格的,在規定時間內,經市委組織部同意,依據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體檢結束后,考察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組織實施,通過分層次民主測評、民主推薦等多種形式進行考察,綜合測評結果優秀率達不到80%以上人員,取消錄取資格,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5. 公示及錄用審批。
根據總成績、體檢及考察結果,確定擬錄用人選。擬錄用人選在全市范圍內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按照程序報省委組織部辦理錄用審批手續。新錄用的公務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由市委組織部考核。原則上安排在本鄉鎮繼續兼任原職務;任職期滿后,如因工作需要,可繼續作為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主任候選人參選。新錄用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向縣(市、區)以上機關流動的,一般應在鄉鎮或街道機關工作滿5年以上。
6. 初任培訓。
從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中錄用的公務員的初任培訓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實施,與哈爾濱市2010年公務員初任培訓同步進行。
為了加強對招考工作的監督,在市委組織部以及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市委組織部監督舉報電話:12380-2;各縣(市、區)舉報電話詳見當地發布的招考公告。
中共哈爾濱市委組織部
2009年9月14日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