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衛生中心招聘人員
招聘工作人員招聘崗位及任職條件1、醫生(3人)住院醫師(3人)任職條件:本市城鎮戶籍或持人才居住證,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全日制臨床醫學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執業醫師資格證書者優先。應聘者需提供材料:本市戶口或戶籍證明、個人基本情況簡歷、學歷證書、身份證、任職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復印件http://www.sdsgwy.com/。聯系人:沈燕華咨詢電話:68139425地址:浦東新區川周公路2607號郵編:20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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